中新网香港8月15日消息:据人民网报道,香港西区裁判法院今天下午裁定,今年3月16名“法轮功”学员在中 央政府驻港联络办门外阻拦警员执行公务、袭警、阻街共7项罪名成立,分别处以300至1000港元罚款。
法官在裁决时指出,控方呈堂的录像带清晰表明,警方当天是在警告无效之后,用最低武力将他们抬走的。在执法过 程中,警方表现了极大的忍耐。
据悉,这是香港对有违法行为“法轮功”成员的首次审判。(王尧、刘光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