降低农村电价解决入学困难取消多项收费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广东省物价局获悉,全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近一年来,广东省进一步加强了农村
价格工作,大力整顿涉农价格,预计每年可减轻农民负担30.3亿元。
据了解,各级物价部门为农减负的具体措施主要有:
———降低农村住宅电价,设立农业生产用电价。按照城乡用电同网同价工作方案,截至7月底,城乡住宅电价降到
0.79元/千瓦时(最高限价)以下的县由原来的30个增加到86个,占全省102个县级农电单位的84.3%。全省
农村住宅平均电价由去年底的0.88元/千瓦时降到0.79元/千瓦时,年可减轻农民负担约8亿元。
———实施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减免贫困学生书杂费。估计从今年秋起全面实行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即中小
学学生入学除住宿生的住宿费外,小学、初中学生只交书杂费,高中学生只交学杂费)后,省制定的各类地区最高限价标准将
较以往降低25%,一年可为全省群众减负8亿元以上。同时,为解决农村贫困家庭子女入学问题,去年省政府拨专款3亿元
,用于减免家庭年收入在1500元以下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杂费、书本费。
———取消外来工八项收费,每年可减轻该类人员负担11亿元。
———取消农业部门的七项收费,包括种公畜配种许可证费、出口兽药证明费、饲料添加剂经营许可证费、农药经营
许可证费、农用拖拉机驾驶员转籍过户费、农用拖拉机号牌及行驶证籍过户费、转农机服务专业户技术考核合格证费。
———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检查。仅今年一季度,便查出价格收费违法案件722宗,违法所得金额9476.52
万元,其中已清退原缴费者3472.62万元。
(梁正杰庄振锡蓝辉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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