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多个省市医疗鉴定收费均超过1万元
中华医学会广东分会:今后医疗事故鉴定该收费多少,还是物价局说了算,医学会将严格执行。如果将来按物价局拍
板的标准无法维持成本,医疗事故鉴定将暂停运作,重新上报物价局调整……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廖怀凌报道:广东有关方面考虑将医疗鉴定事故鉴定收费(省级)提高8.3倍,引起广泛关注。
记者今早从有关方面获悉,9月1日后全国各省的医疗鉴定费用都将上调,北京拟订为1万元,不少内地省份上报物价局的费
用也都超过1万元。
中华医学会广东分会会长张衍浩强调,目前上报待批的医疗事故鉴定收费15000元是“成本价”,广东医学会不
从中牟利,也不可能亏本运作。
他说,北京上报的1万元是当地的市内鉴定成本,广东地方大,异地调查取证和专家鉴定的交通、食宿开销更大,拟
订为15000元是合理的。
据悉,以前医疗事故鉴定由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省卫生厅每年都垫付一定的鉴定费,今后改由医学会,为什么就没了
垫付?张衍浩说,医学会是一个独立法人资格的纯学术团体,目前有专职工作人员19人。去年起省财政已经不再拨款,医学
会每年少了50-60万元的财政补贴,只能自负盈亏。预计以后每年几百宗的事故鉴定,如果不按成本收费,医学会赔不起
。
张衍浩表示,今后广东医疗事故鉴定该收费多少,还是物价局说了算,医学会将严格执行。如果将来按物价局拍板的
标准无法维持成本,医疗事故鉴定将暂停运作,重新上报物价局调整。
《医疗事故分级标准》9月起施行:拔错牙齿也算事故
据新华社电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公布,并将于9月1日起实施后,卫生部相继公布了一系列配套文件,以配合这
个广受关注的条例。昨天,卫生部又出台了《医疗事故分级标准》,用227种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后果,划定了医疗事故的
各种细致等级。
这些人身损害的后果,包括从“一级医疗事故”的死亡、重度残疾等,到损害程度较轻、但给患者造成明显人身损害
的“四级医疗事故”。原来被一些医疗单位认为无足轻重的“小事”,也被列入最轻量级的医疗事故之中,如:拔除了患者健
康恒牙,或造成患者面部轻度色素沉着,口周及颜面软组织轻度损伤等。
这个标准是专家鉴定组在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卫生行政部门在判定重大医疗过失行为是否为医疗事故,或医疗事
故争议双方当事人在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时进行评判的标尺。它也将于9月1日施行。
医界:收费调高未必够请专家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廖怀凌报道:今天上午,记者独家采访了现任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主任、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智琼
和中华医学会广东分会会长张衍浩,两者均表示原来的收费标准偏低,9月后将按省物价局核批的标准执行。
旧标准廿年前制定省卫生厅垫费多年
9月1日起“广东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将自动消亡,该委员会主任、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智琼表示,近年医疗纠纷
案例持续上涨,申请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的个案,2001年比2000年翻了一番,而今年8月前接受的案例已相当于去年的
总和,超过200宗。
据了解,省级鉴定每宗1800元的收费标准是20世纪80年代初制定的,早就滞后于广东经济的发展,有时连支
付鉴定专家的劳务费都不够。由于要上到省里鉴定的案例大多比较复杂,参与鉴定的专家经常超时工作。现在每位专家的劳务
费为200元,虽然偏低,但在省卫生厅的行政指令下必须出席鉴定会。以后,组织鉴定的医学会只是一个纯学术团体,专家
不一定听从其调配,因为按照新的规定,参与鉴定的专家,其姓名、职务、工作单位等必须公布,不少专家对此存有顾虑,一
是怕鉴定前医患双方上门说情,二是怕鉴定结果公布后过错方寻衅。
王智琼透露,省卫生厅多年来一直垫付医疗事故鉴定的差额,除了无偿提供兼职工作人员、支付专家劳务费差额外,
资料费、工作人员和专家到发生医疗纠纷现场调查取证的交通、食宿费用等均由卫生厅报销。
专家劳务费为何开销大
对于医疗鉴定成本中的专家劳务费,中华医学会广东分会会长张衍浩也解释,原来的鉴定小组专家一般为5-7人,
今后为了保证投票更公正,专家数量将增加到11-15人。随着广东经济发展,专家劳务费要相应提高,这些专家平日看病
、院外会诊、应邀讲课等事务繁忙,抽调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这种“不讨好的活”应当给予一定的劳务费和风险补助。
该项收费另一笔大开销是异地专家鉴定和异地调查取证的交通、食宿费。由于申请省级鉴定的不少是广州市以外的案
例,专家组要到事发现场进行调查取证,到粤东、粤西一些地方还需要坐飞机,这些费用只能由申请事故鉴定方自己支付。而
一些小的专科(如皮肤科、法医学)够格进入专家库专家的极少(要求副高以上职称),他们从外地抽调的跨地区鉴定的交通
费、劳务费等也应由申请鉴定方支付。
百姓:政府可否补贴
本报今天消息记者张小磊、实习生刘黎霞报道:广东医疗事故鉴定收费拟提至1.5万元。不少市民闻讯表示难以接
受。
市民告医院更难?
今早接受采访的许多市民认为,新标准涨幅太大了。一位姓王的先生称,市民告医院从来都是“鸡蛋碰石头”,赢的
机会较小,今后再涨费用,其实是变相保护医院利益!
但任职于远洋集团、曾亲历医疗事故鉴定的唐振钿先生则有另一种看法,他说:“即使是升到十万元,我都愿意付这
笔费用。”唐先生的妻子在白云区某家职工医院就诊时,因医生对其打了一针封闭针不幸去世,三年来,唐先生一直在为讨个
说法四处奔波。他说:“不管医疗鉴定要花多少钱,我都愿意出。不为别的,就为讨一个公道!”
一些医生、专家也认为:医疗鉴定涨价可以理解,但不宜一蹴而就,“从来都没有听说过一下子飙升八倍的!”一位
曾参与医疗鉴定的专家认为,“涨价”后的区区500元劳务费对鉴定专家来说,并不是非常重要,即使不给费用,鉴定工作
也照样要做。
政府可否给予补贴?
医生和市民不约而同提到:既然一方面医疗鉴定与老百姓息息相关,另一方面医学会已“断奶”,不可能亏本运作,
那么政府作为第三方,为什么不考虑给予一定的补贴?或给经济困难的申请人适当的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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