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新规定9月1日起正式执行,病历档案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北京消息据《北京青年报》报道:卫生部首次对医院的病历管理作了明确规定:病历属于个人隐私、应由专人看管、
患者可以申请复印、保存时间为15年。据了解,《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将在9月1日正式执行。
《规定》中明确要求医院应当严格病历管理,严禁任何人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抢夺、窃取病历。另外,患者及
其近亲属、代理人都有权申请复印病历资料。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院方应当在患者或者其代理人在场的情况下封存病历,由
院方保管,病历档案的保存时间自患者最后一次就诊之日起不少于15年。
由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暂行办法》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离正式实施还有半个多月,如何写好病历成了目前各个
医院的医生们“恶补”的业务。
北大医院制定了《病历书写要求与质控标准》,给每份病历打分,发现不合格病历就扣医生奖金。协和医院的医生王
怡说,目前协和医院也就病历书写问题作出规定,要求大夫在病历讨论时,不仅要写上诊断意见,而且还要注明参考医书的出
处。宣武医院给每个科室下发通知,要求病历上的文字清晰、用词规范,许多平时写字“龙飞凤舞”的医生都在抽空练字。
(赵新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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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医学会的正式聘书。
中华医学会将取代官方的卫生主管部门,承担医疗事故鉴定工作。专家库的建立就是为了适应这一需要而建立的。
据悉,北京地区的1700人专家库已经建成。他们来自全市50多家医院的内科、外科、儿科等70多个专业。其
他各省、市、自治区的地区级专家库也在建设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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