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湖北网8月16日消息:原武汉市汉南区区长王年生,涉嫌收受他人钱物共计人民币31万余元、美金1万元,
今日在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公开审判。
王年生,现年53岁。去年7月18日,他因涉嫌受贿罪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1日被逮捕。王年生案发时任汉南区
区长,但他所涉嫌的罪行均是在担任这一职务之前所犯。在1999年调任汉南区区长以前,王年生曾担任江汉区副区长、武
汉市市政工程总公司总经理。
据长江日报报道,王年生任江汉区副区长期间,利用自己分管城建工作的职务便利,在江汉大厦的建设开发过程中,
“关照”了开发商武汉佳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感谢王年生,该公司总经理胡某先后4次送给王年生房产、美元和人民币
。
1995年6月,胡某将一间位于硚口区荣华西村、价值18万多元的门面房送给王年生,并按王年生的要求为该门
面房出资装修和办证,又花费了近4万元。1995年6月,王年生以出国考察为名收受胡某送的美金1万元。1997年1
2月,王年生借儿子结婚之机收受胡某送的3万元。1998年春节前夕,胡某给王年生拜年时又送上1万元。
此外,王年生在担任市政工程总公司总经理期间,收受购房回扣款5万元。当时,王年生为解决本单位职工住房,向
江汉区房地局购买红光小区商品房,时任江汉区房地局局长的方大淼(现正接受省高院二审)等人提出,可给予王年生个人一
定比例的购房回扣。1999年上半年,方大淼指示下属将购房回扣5万元以“工程款”的名义,付到王年生弟弟所在的黄陂
某建筑队的账上。(李晓萌易志坚付艳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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