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市民提出“抓大放小”观点:听证一费制不如听证择校费
图:“一费制”听证会今天上午举行。本报记者陈国/摄
本报今天上午11时30分消息记者梁正杰、刘虹,实习生赖少芬、刘艺明报道:今天上午,中小学收费“一费制”
听证会在天河大厦举行。这是广州市首次针对教育收费的听证会 。
参加听证会的35名正式代表、10名旁听代表和17名列席代表全部到齐。按照有关规定,会后7个工作日内,市
物价局制作听证纪要,送请听证会代表审核签字,并在充分考虑听证会提出意见的基础上作出价格决策。
经过相对沉闷的一段时间后,9时20分,听证会进入代表提问、质询阶段,听证会开始进入高潮。
企业界代表、广东轻工业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处长姚晓璇说,希望“一费制”标准严格依照供需关系制定。“一费制”
所收的钱并不能统揽学校所有收费,不然会使家长误会除此之外不再收费,而现定标准肯定不够学校的运作费用。
专家学者代表、华南师范大学副教授王红提出,收费标准不分年级不可取,仅就书本费而言,各年级的差距很大,如
小学一年级跟三年级之间差30元,初一跟初三之间差19元,高一跟高三之间差87元,建议分年级收费。另外,学杂费标
准应以办学成本为依据,广州市城乡之间应有不同的收费标准,允许办学成本高的学校收多点,成本低的学校收低点。
广州市肿瘤医院代表甘岫云认为,对困难学生的补助不应按学校划定,等级学校学生家庭经济条件一般比较好,也与
其他学校一样按5%-10%比例没有意义,应该以困难家庭确定减免学生对象。除学杂费外,其他不可预测费用如服装费、
活动费、补课费等可分别单列设最高限度。
省民主同盟代表王则楚指出,首先要明确一费制的含义。现在学校收费情况复杂,不是收费项目多,而是不清楚,还
有借读费、择校费等内容,不要捡了芝麻,丢了西瓜。一费制标准应该按学校组织活动的预算制定,否则学校没办法运作,老
百姓会更迷惑。有多少收费项目列出来嘛,登报纸大家心里都有数。不主张将书本费列入一费制,因为书本是教育成本,印刷
、纸张的价格每年都在变,书本费实报实销家长可以理解,当然不可强买强卖。
乐贤坊小学代表欧志良认为,现在讨论的一费制应该是“中小学入学收费一费制”,并非真正意义的“一费制”。如
教育实践费、春秋活动费、报刊杂志征订费等费用都要缴交。他还认为,从标准的内容上看,一费制不分书杂费,各年级统一
只有一个标准,透明度反而减少了。
广东省价格成本调查队代表杜同江认为,教育收费的高低可以用广州和深圳人均可支配收入作参照,2001年广州
城市人均可支配收入是14000多元,深圳是22000多元,而广州一费制标准比深圳刚通过的一费制标准还要高。
荔湾区第二人民医院代表杨承华认为,中小学收学杂费是“合理不合法”,在座代表读中小学时是不用缴交书杂费的
。按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所需事业费和基本建设投资,由国务院和地方政府负责筹措,予以保证”表明
小学、初中阶段学生应该所有费用全免。他还提出,现在贫困学生减免缴费的比例是5-10%,农村人均年纯收入1500
元以下的困难家庭子女接受9年义务教育,免交书杂费。换言之城市没有贫困家庭,贫困学生越多学校负担越重。政府应建立
一种教育补助基金来承担贫困生的学杂费。
本报讯记者梁正杰、刘虹,实习生刘艺明、赖少芬、常民强报道:昨天,记者对50名市民的随机电话调查表明,市
民普遍对中小学收费实施“一费制”不太留意,认为与现时执行的收费标准变动不大,持无所谓态度的居多;也有市民认为,
能够规范收费总是件好事,若对所有教育收费都进行听证就更好。另有市民认为,听证会应该“抓大放小”,动辄数万元的择
校费应该通过听证会来决定,而数百元的学杂费不必如此“大阵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