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程富建)在很多人眼中,把地名翻译成英文就是“与国际接轨”的表现。然而,昨天江苏省民政厅区划地名处的薛副处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却严肃地指出,用英文标注地名不符合规范,所有地名都只能用标准汉语拼音标注。这关系到民族语言文字尊严问题。
据薛副处长介绍,近两年来有些单位和部门为了所谓的加快与国际接轨的步伐,争相把地名“洋化”。这在旅游景区和公交语音报站系统中表现得尤为突出。比如“汉中路”大 多是“翻译”成“HanzhongRoad”,而正确的标注方法应该是:“HanzhongLu”。
据介绍,地名一般由专名和通名组成,有一种听上去似乎还蛮正确的观点是,在标注地名时,其中的专名用汉语拼音,而通名如“路”、“街”等“应该”用英文。持这一观点的人认为,这样便于国际友人通过地名这个城市“名片”进一步了解古城南京。但作为一名老地名工作者,薛副处长的观点则与之截然相反。他认为,地名是一种社会现象和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地名文化属于中国文化的范畴。从保证民族语言的规范性和纯洁性上来说,地名的汉字形式和注音形式都排斥外来文化。
薛副处长指出,正确地标注地名上升到一定的高度那就是如何维护民族语言文字的尊严问题。汉语拼音方案是得到国际承认的汉语注音规范方案,如此“舍己求人”不利于地名的标准化。
据悉,有关方面正在对地名标准化管理进行研讨,开展地名的规范化、标准化工作将有法可依。
《江南时报》(2002年08月17日第二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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