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人追债拘禁欠债人 3名帮凶被判刑,法律界人士提醒索债勿用非法手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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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8月17日12:19 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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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郑丽虹通讯员郑建群)为了帮人追债,竟用非法手段绑架、殴打欠债人,不料正准备提款时,被早已布
控设伏的警方逮个正着。日前,这3名参与非法拘禁欠债人的被告被宝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非法拘禁罪成立,判处被告人陈
某、林某有期徒刑一年半,从犯蔡某有期徒刑11个月。据了解,去年6月4日,李某(在逃)找到蔡某,提出要借用其尼桑
小车跟踪一欠债人,蔡某表示同意。李又找到在宝安某娱乐城打工的陈某和在深圳某公司当业务员的林某,要求他们帮自己追
回詹某(家住福田区)欠下的一笔巨债。次日上午,李某 、陈某、林某等人驾驶尼桑小车至深圳福田区长城大厦出口处,伺机
拘禁詹某。当天下午3时30分,当詹某驾车从长城大厦往罗湖方向行驶时,李某、陈某、林某等人即驾车跟踪至泥岗西立交
桥,用车头故意碰撞詹某的车尾。当詹下车察看时,众人即将其挟持到陈某、林某所乘的车上,由陈、林一左一右将其挟在后
座,并用手反挎詹某双手,用胶纸封住眼睛和嘴,随后将其关押于福田区某酒店,并殴打、威胁詹某致电亲友将170万元存
入他们指定的某银行卡账户上。6月6日晚,陈、林等人将詹某转移到宝安区黄田后瑞村某迪斯科员工宿舍关押,由陈、林二
人负责看守。7日中午,李某找到蔡某说要其帮忙取钱。当天下午5时许,蔡按李的安排,持银行卡到某银行华富支行柜台支
取45000元,当场交给李某,李即取出1000元给蔡作为酬劳。8日上午9时,蔡持卡又取出45000元交给李某,
接着,当蔡再次持卡到宝安南路某银行准备提款时,被早已布控设伏的警方逮个正着。当天下午,在蔡的配合下,警方在后瑞
村抓获陈、林二案犯,并解救了詹某。近日,陈、林、蔡三人均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刑。法律界人士就此案指出,商业活动中存
在债务纠纷较普遍,债权人必须通过合法的法律途径追回欠款,切勿采取任何非法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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