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狗费明年有望降但管理权成了烫手山芋,城管及卫生防疫部门都不愿接手
本报讯(记者卞晶)记者昨日从广州市政协获悉,在对“养犬费过高”的提案答复时,市政府法制办表示,《广州市
养犬管理规定》确有必要进行修改,养犬费用过高的现状将有望在明年得到解决。对于提案提出的养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机
关应由公安机关归到城管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城管及卫生防疫部门都明确表示不能承接。根据1997年施行的《广州 市养
犬管理规定》,广州居民在限养区内养犬,注册费1万元、年审费6000元。由于规定条件过高,不少住户为了躲避高额养
犬费,不惜将犬只割除声带,偷偷养犬。据统计,广州市已登记办理合法养犬牌的犬只仅467只,而事实上居民养狗数远超
此数。针对这一情况,在市政协九届五次会议上,市政协委员、市公安局副局长凌书法提出,注册费和年审费过高,是大量“
黑户犬”存在的主要原因。目前,养犬作为日常的一种休闲方式,大受城市居民欢迎,如果继续执行现行的《广州市养犬管理
规定》,不降低养犬限制门槛,必将引起众多养犬者的抵触。对此,凌书法建议,广州应对现行养犬管理规定进行修改,明确
限养犬只品种,定出禁养区、限养区,适当降低登记、年审收费标准。同时,养犬管理工作的行政主管机关应归到城市综合执
法部门或卫生防疫部门。该提案的办理引起各方重视。目前,市政府法制办已建议市政府:由广州市公安局负责迅速开展调研
,争取在今年9月份起草出《规定》的修改稿,对是否更换管理部门以及设置何种管理模式等问题在修改论证过程中重点进行
研究。他们还表示,将积极与市人大协商,争取将《规定》的修改增补为今年立法项目或明年立法计划。但对于养犬管理工作
,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支队、卫生防疫部门都明确表示不能承接该工作。他们指出,广东省有关法规和外地有关法规、规章都
以公安机关为养犬管理部门,尤其是广州市城管综合执法部门,其职权已有有关法规明确,不能随意增加执法权。
部分城市养犬缴费标准城市名称养犬登记费年审费实施时间广州市10000元6000元1997年1月1日深圳
市5000元2000元1995年11月1日北京市5000元2000元1995年5月1日天津市5000元2000
元1996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