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柳州8月17日电(记者张增忠)曾诈骗近3亿元人民币的原广西柳州市三朦工贸有限公司董事长麻琳、总经
理姜保林日前被依法执行枪决。
经法院查明,1995年9月到1996年4月,麻琳、姜保林伙同徐洪、胡振强、周烈、何江燕(均已被判刑),
以付高利息为诱饵,诱骗个人或单位到其指定的柳州市金融机构开户存款,然后采取私刻存款人印章,制作并使用假转帐支票
70张、汇票4张行骗22起,共计骗出资 金1.4亿多元人民币。
麻琳、姜保林还伙同徐洪、胡振强、李海(已被判刑)、周烈、何江燕、何源(已被判刑),于1994年12月至
1996年4月,通过中介人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谎称:只要将存款存入其指定的金融机构,并提供存单复印件及不提前支取存
款的保证书,即可获得7%左右的存款月息,诱骗有关单位和个人到其指定的金融机构存款,然后采用在存款人的保证书上添
加委托贷款内容,或以私刻存款人印章、伪造贷款委托书等手段,从柳州市金融部门骗出贷款115起,骗取贷款金额1.2
亿多元人民币。其中,用后骗贷款偿还前骗贷款利本息计6849万多元人民币,实际骗取贷款5963万多元人民币。
案发后,虽经公安机关全力追缴,共追回赃款及物品折款计1.08亿元人民币,但仍造成9266万多元的损失。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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