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费制”听证会代表意见激烈,市物价局作出回应
本报讯记者梁正杰、刘虹,实习生刘艺明、赖少芬报道:昨天举行的广州市中小学收费“一费制”听证会引起代表们
的激烈讨论,针对代表们提出的意见,广州市物价局作出了回应。
———根据《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中小学、初中只收书杂费,高中阶段才收学费。一费制方案的出台是合法合理的
。
———根据省政府要求,暂时对学杂费以外的教育收费不进行听证,但听证逐步向其他学校费用铺开。高中收费和择
校费,有些学校收多了必须退还给学生。
———农村中小学不强制穿校服,城市学校的校服费实行统一收费并不合理,应该严格依照“学校在制作校服时不能
盈利,以成本价收费”原则来进行。
———按《义务教育法》规定,在自愿的基础上鼓励捐资赞助。——对于书本费的收费标准,义务教育阶段的书本费
不完全按照成本核算,对全省课本支出的调查实际支出是98元,广州达到100多元,现在的标准只定为85元是低了;高
中阶段的书本费以基本拉平方式,高一时会有节余,高三时是不够的。另外,如果课本费各个年级拉开档次,那么总共要12
个标准,太多、太烦,不利于操作,执行起来有困难。采用统一收费,几个年级平均下来,相互补足,对于学生来说收费还是
合理的,这样更便于收费接受管理。
———对于贫困学生的扶助问题,遵照国家的规定,少数民族、贫困山区的比例可适当提高,对于留学后回国创业人
员,国家有关政策予以照顾的将坚决执行。
———“一费制”不包括民办学校,因为民办学校与公立学校的成本核算机制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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