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本报对扎堆儿骗人的非法婚介进行了曝光,并引起了相关部门的重视,及时查处了多家假婚介所。记者在随执法
人员检查时,发现不少假婚介所都有厚厚的广告账本,上面记载着在一些媒体上刊登广告的记录。执法人员告诉记者,正是这
些充满着诱惑性词语的广告吸引来了一群又一群的受骗者,使假婚介生意红火。
假婚介广告名堂多
目前在一些报刊杂志上,随处可见整版的婚介广告,粗略一扫,满眼都是“年轻美貌”、“英俊潇洒”的字眼,那些
“征婚女子”大都有钱有业,且“寂寞难耐”;而那些“征婚男子”都是事业有成的某董事长,或是国外留学归来,想寻找纯
情女子为伴……
一位曾在假婚介所中做过“红娘”的刘女士透露,他们为了这些广告没少下工夫。每条广告都是针对不同年龄、不同
层次的应征者设计的,力求打动所有看到广告的人。对一些打工仔,就对他们许以工厂、名车、靓宅、资助发展等条件;对于
已婚者,婚介所会使用“富婆征友”、“情感陪护”、“美少妇交密友”等诱惑力极强的字句,利用一些人的非分之想来引人
上钩。
外省纷纷出台征婚广告禁用词语
婚介广告的信誉危机目前已经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近日各地管理部门相继对此采取了措施。
沈阳市规定,婚介广告用语只限刊播征婚者的性别、年龄、身高、职业、学历、婚姻状况等,经济来源及住房情况只
能说明有无,英俊潇洒、相貌姣好等用语一律禁止使用,以免误导应征者。成都将“资产几千万元”、“漂亮无比”、“绝对
”、“最”、“第一”、“惟一”等用语以及有夸大和具有不良诱惑力的广告词语,如“奔驰”、“别墅”之类的词语全部驱
逐出婚介广告。上海市则要求婚介所要凭民政局颁发的许可证和“真实可靠保证书”才能发布婚介广告,还开通了投诉电话,
所有不实的婚介广告都将被曝光。
但是,据记者了解,北京目前尚无规范婚介广告用语方面的规定。
京城婚介广告盼规范
据有关部门介绍,北京的婚介广告在管理上主要还是依照《广告法》,笼统要求广告内容真实,对婚介广告并没有具
体规定,这对虚假婚介广告的审查处理带来了难度。
另外,一些报刊杂志对于婚介广告管理也不够严格。记者致电一家专门代理报纸婚介广告的广告公司,以广告主身份
要求刊登婚介广告,对方告知登广告手续很简单,只需出示营业执照的复印件和法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这道门槛对于
那些租用营业执照敛财的非法婚介所来说显然是易如反掌。
有关人士认为,夸大、无界定的虚假信息充斥征婚广告已经成为假婚介盛行的一大症结所在,整治假婚介首先应向虚
假婚介广告开刀,刊登内容不实的广告是一种欺诈行为,由此受益的广告公司和媒体都应承担相应的责任。邱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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