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武汉8月16日电(记者张先国李鹏翔)中共湖北省纪委、湖北省监察厅今日向全省通报了四起领导干部违
法违纪案件的查处情况。
陈志鸿1997年初担任葛洲坝集团股份制改造领导小组副组长期间,接受股票发行主承销商公司所送现金7万元。
2000年5月,陈利用兼任襄荆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便利,积极推荐葛洲坝水泥厂产品,事后接受该水泥厂所送
现金1万元。湖北省纪委决定给予陈 志鸿开除党籍处分。陈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姚本安曾担任葛洲坝集团公司总会计师,2000年退休。姚于1997年在担任葛洲坝集团股份制改造领导小组副
组长、负责财务审计工作期间,接受股票主承销商公司所送现金3万元,现已被开除党籍。
柯福恩1996年3月担任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党委书记兼所长(副厅级)。柯在任职期间,为他人
谋利益,共收受贿赂12.5万元;贪污公款3.29万元。柯福恩被开除党籍,现已被开除公职、追究刑事责任。
蒋德俊1999年担任天门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市委办公室主任兼政研室主任。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共收受他
人现金8.68万元,非法侵占公款4.3万元,收受礼金10.53万元;2001年7月,蒋在嫖娼时被公安民警当场抓
住,蒋德俊已被开除党籍,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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