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方华
近两年来,围绕着风景名胜的开发与保护,两种不同的观点一直在进行着不断的争论。一些风景名胜所在地的政府和想要开发风景名胜的企业,他们一直在呼吁要“创造性”地保护风景名胜,其主要内容就是以上市、转让、承包、租借甚至出售的方式开发风景名胜,进而实现保护的目的。而一些媒体和学者,他们从自然与文化遗产的不可再生性为出发点, 大声疾呼要遏制对风景名胜的破坏性开发,要把风景名胜主要作为文化资源而不是经济资源来加以利用。他们的争论话题不断展开,从黄鹤楼到岳阳楼,从张家界到华山,从桂林山水到武当山,这种观念“斗争”到目前为止也没有尘埃落定。
双方由于考虑问题的出发点不同,自然很难“统一认识”。而从斗争结果看,虽然媒体与学界在舆论上赢得了更多的支持,但并未能够阻止风景名胜的变相承包的实际步伐。就在大家为了桂林山水的“出路”吵得不可开交的时候,华山西峰却已经被生活污水染成了黑色,此事甚至惊动了国务院副总理。对华山事件的解剖得出了这样的结论:由于管理权与经营权的分离,企业开发这一手是硬起来了,政府监管这一手却软得可怕,华山管理局甚至连一个人都没有在山上驻扎。一硬一软的结果,当然只能是华山风景遭到污染和破坏。
由于国家财力有限,风景名胜的确普遍存在一个以合理开发促进保护的问题,但是,一些地方对风景名胜的开发已经进入了相对“疯狂”的阶段,观念的彻底“放开”导致了“奇思妙想”不断,各种破坏性的、贻害无穷的措施相继被纳入一些地方政府的视野,似乎没有什么力量能够阻止风景名胜被资本拉到下蛋的鸡窝里去。这个时候,尤其需要国家管理部门出面,整理出一套适应时代要求的游戏规则,尤其需要一个相关法规的出台,以强制性的方式遏止杀鸡取卵的风气,所以,建设部有关强化风景名胜管理的规定可谓应时而出,将会对自然和文化遗产的保护起到重要的作用。
由于这个规定的出台,自然文化遗产的“山水保卫战”也将赢得阶段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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