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成都专讯 昨日下午,谢雪来到成都海德律师事务所自曝绝对隐私:她曾和一个有妇之夫以5万年薪签下“二奶合约”,约定两年内,她不准和异性发生任何关系更不许谈恋爱,但最近她却遭遇了真挚的爱情。
生日夜,被有妇之夫打动
2000年4月上旬,清丽脱俗的谢雪从自贡老家来到成都打工,在市内一家酒店当上了服务员。在此期间,从广东来蓉做生意的35岁的高某经常来此消费,渐渐的,谢雪和高熟悉起来。
2000年端午节是谢雪19岁生日,高把谢雪接到他的住处,进门一看,桌上摆放着生日蛋糕,还有19根生日蜡烛和放在蛋糕上的19枝火红的玫瑰,高的安排让谢雪好生感动,因为这是她平生第一次过这么浪漫的生日。
吃饭时,高向她吐露心里话,他和妻子感情不好,夫妻关系名存实亡。请求谢雪和他在一起并许诺离婚后将娶谢雪为妻。谢雪被高的“真情”打动,从那以后,过上了没有名分的“二奶”生活。
急用钱,签下“二奶”合同
当年8月,谢雪辞职和高住在了一起。当时高说他会和妻子离婚,然后和谢雪结婚。12月,谢雪的母亲重病住院,需要几万元的医药费。谢向高借钱,高称钱没问题,但要求谢雪必须签一份协议:两年内不许和除他之外的任何男人发生关系,不许谈恋爱。急需用钱的谢雪签下了这份协议。
心碎时,真爱从天而降
今年4月以来,高对她逐渐冷淡,动不动就对她发脾气,有一次还动手扇了她一耳光。谢雪彻底失望了。
今年6月8日晚,谢雪来到家乐福购物,一个男子冲上来抢走了她的皮包。一骑自行车的小伙子不顾一切冲上去,用自行车撞翻了小偷,把包还给了她。随后谢雪了解到小伙名叫钱勇,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她深深地爱上了踏实、真诚的钱勇,而钱勇也对她百般呵护,两人在一起相处时总嫌时间过得太快,谢雪知道,她邂逅了可遇而不可求的真爱。
她想和高结束这段耻辱的关系,但对这份合同却不知道该怎么办。
律师说,“二奶合同”无效
据律师称,我国相关法律明确规定,人不能出租自身,无论人的身体和人格,都不能作为租赁物。因此,二人自愿签订的“二奶合同”无效。同时,双方签订和履行协议中规定的内容,有悖社会风俗和公共道德,也是无效协议。因此,女方可以随时自动解除该协议,但女方不能去追究男方责任。男方也无权去追讨付给女方的一切费用。同时,若男方将与女方签订的协议向女方父母、学校老师及同学公布的话,其行为涉嫌侵犯对方隐私权,若造成严重后果,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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