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侯悦林报道昨日获悉,面临摘牌危险的沈阳“李连贵”如今有了新转机,李连贵后人发表声明,无条件同
意沈阳“李连贵”使用现有名称。同时,李氏后人还要求国家商标局撤销四平“李连贵”的“李连贵牌”注册商标,因为这一
商标侵犯了其先祖的名誉权。
据沈阳“李连贵”经理李富洲介绍,8月16日,李连贵的曾孙李玉和李富洲悄然来到大 连一家李连贵熏肉大饼店,
这家店制作熏肉和大饼的技术是10多年前从沈阳“李连贵”传授过去的。三方最终达成协议,沈阳、大连两家李连贵熏肉大
饼店可以挂“李连贵”的牌子。
李玉还特意发表一个声援沈阳“李连贵”的声明。声明中提到:沈阳“李连贵”是我二叔李春生(系李连贵之孙)1950
年在沈阳创办的,他将毕生精力致力于“李连贵”熏肉大饼技术和声誉的传播。继任者李富洲也做了很大贡献。作为李连贵的
后代,我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无条件支持并允许沈阳“李连贵”继续传播李连贵熏肉大饼技术和使用我家前辈“李连贵”的
名称从事商业活动。
李玉的声明是很有分量的。1998年李玉四兄弟通过法律手段从四平“李连贵”手里夺回李连贵熏肉、大饼配方和
制作工艺的专利申请权。1999年年初,李玉四兄弟拿回专利申请权后,四平市贸易局先后召开5次党委会研究此事,并由
贸易局出面将李玉和四平“李连贵”召集到一起,连开3次洽谈协调会,希望双方能够化干戈为玉帛。当时四平“李连贵”同
意付给李玉24万元,分20年付清,同时允许李玉四兄弟在国内每人建一个连锁店,并且免收商标使用费。最终因双方分歧
太大没有谈拢。
此后李玉四兄弟认为四平“李连贵”以“李连贵”名义注册的商品商标和服务商标并未征得李氏后人同意,而且擅用
“李连贵”的名字赚钱,侵犯了曾祖父李连贵的名誉权,请求国家商标局撤销四平“李连贵”的商标注册权。目前,国家商标
局正在对此事进行调查。如果这一请求得到国家商标局的支持,四平“李连贵”将痛失“李连贵牌”商标。
三方还商定,共同出资建立一个李连贵熏肉大饼技术传播中心,以抗衡四平“李连贵”目前咄咄逼人的开店势头。据
了解,四平“李连贵”在国内开了88家连锁店,仅沈阳就有5家之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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