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打假的文章,报刊上已经发表了好多。报载,美国奥委会主席、62岁的鲍德温因学历有假而主动下台。她长期从事美国奥委会工作,贡献不小,但因在档案上假冒科罗多大学的博士学位,被记者追踪报道而露馅,没有脸面留在原位,不得不辞职。
这则消息表明,一些发达国家对作假者不能容忍,对作假撒谎的官员更不能容忍。撒了谎的官员一旦查实,只有选择辞职这条路,哪怕你有很大的功劳。
由此看来,打假的方法多种多样。在一些发达国家,常常依靠法律与道德行事。法律捍卫着道德情操,道德维护着法律尊严。
因为一旦整个社会道德沦丧,人们普遍不顾廉耻作假,法律还不拔出利剑,就会导致社会道德的整体滑坡……近年来,我国明显加大了打假力度,集中整治、专项治理等方法确也行之有效。
然而,毋庸讳言,我们的国家干部中同样存在着假冒学历的现象。其中既有花钱买来的,也有雇人代考得来的,还有伪造学历冒充的。对那些作假的干部应该怎么办?我们既不能熟视无睹,更不能心慈手软。一旦查实,就要毫不留情地予以严办惩处,叫他不下台也得下台。其实,在好多事情上,别的国家做得好的地方,我们完全可以“拿来”,切不要以“国情不同”作为挡箭牌。
如今,“以法治国”、“以德治国”,已成为我国的治国方针。打击假冒伪劣产品也好,治理假学历也罢,就得靠法律与道德进行双重制约。让那些作假的人感到羞耻,让那些作假的行为受到社会公众舆论的普遍谴责,从源头上根治“假货”泛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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