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林靖)在本报对京城药价进行报道后,几位业内人士打来电话指出,药品行业的“GMP认证”被一些
药品生产企业违规使用,给消费者布下了药价陷阱。
记者昨天走访京城各大药房时看到,一些印有“GMP认证”的药品,价格大大高于其他厂家的同类药品。对此,许
多进店的顾客都表示,根本不懂GMP认证是什么,只是觉得有某某认证的就是最好最优质的产品,所以价钱贵很多也能接受
。“其实不应该有这么大的差 价”!一位业内人士指出,GMP认证只是药品生产管理规范认证,硬件上是指对生产环境洁净
程度的认证,软件上指对管理规范的认证,这只是制药的基本条件。国家药监局有规定,到2004年,药品生产企业必须通
过GMP认证,否则予以停产。也就是说,制药厂必须达到GMP认证水平才有生产资格。
“目前有许多制药厂在钻GMP认证的空子”。一位药品经销部门的负责人告诉记者,按生产企业是原研制单位、经
GMP认证单位或未经GMP认证的单位,国家将药品划为3类:比如0.25×24粒规格的头孢拉定胶囊,允许原研制单
位最高零售49元,以保护其知识产权;经GMP认证的制药厂允许卖到22.5元,而非GMP认证厂家零售不得超过17
.3元。如此一来,“GMP”成了各厂家相互竞争的香饽饽,有的厂家的某一种剂型通过GMP认证后,就在多种甚至所有
药剂上都标注“GMP认证”或“GMP认证企业”,然后擅自抬高药价。为什么一些企业能够有恃无恐地蒙骗消费者?
记者在药监部门核发的一份《药品GMP认证书》上看到,上面只写着“认证范围:片剂、胶囊,经审查符合中华人
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特此发证”,而未标明是哪种剂型,从而使一些药厂钻了空子。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大小药店售卖的许多β内酰胺类药品(阿莫西林、头孢氨苄、头孢拉定等)都标明“GMP认证
企业”,但据了解,其中不少厂家生产的这些药剂根本未通过认证,只是该厂的其他药品的认证荣誉被“转嫁”了过来。对此
,业内人士呼吁,应尽快完善GMP认证,查处假认证制药企业,还消费者一个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