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塘厦法庭审判员李春获得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
一年办结案件882宗!创下这一“全省纪录”的是2001年广东省法院系统的办案“状元”、东莞市人民法院塘
厦法庭审判员李春。前不久,李春荣获全国“人民满意的好法官”称号。
办案不分昼夜
1992年,李春从中南政法学院毕业,被分配到塘厦法庭。当时,塘厦法庭一年结案数才48宗。近几年,随着塘
厦经济迅猛发展,塘厦法庭的收案数增速惊人,2001年达到了2048宗。法庭仅有3名法官,李春一人去年就结案882
宗,平均每个工作日结案近4件。
这位全省办案“状元”到底有什么“绝招”呢?同事们说,李春工作起来是不分昼夜,白天开庭,晚上写法律文书,
甚至放弃节假日。有一次他承办一宗执行案,亲自驾车前往梅州,从早晨8点起程到深夜1点钟赶回法庭,连续奔波劳碌了17
个小时。
无惧疑难棘手案
不要以为基层法庭审理的案子都很简单,有时,塘厦法庭也会碰上一些疑难棘手案。
2000年9月,当地一家工厂突然倒闭,香港老板潜逃躲债,2000多员工的工资没着落,近7000万元的债
务未清偿。工人和债主情绪激动,聚集工厂闹事,情况十分危急。
李春接手这起系列案后,带人依法查封了该公司1000多万元的财产,请人维护厂内秩序和看管查封财物。紧接着
,他与当地政府紧急协商,村委会筹来200多万元,用一天时间就垫付了全部工人的工资。工人们散去之后,李春迅速审结
了这起系列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拍卖会竞投激烈,从730万元起叫,最后以1290万元成交。仅用一个多月时间,这起
疑难棘手案就顺利审理执行完毕。
巧化干戈为玉帛
李春办案不仅快,而且质量高。去年办结的882宗案件中,只有158件由当事人上诉至中院,最终被二审改判的
仅有4宗。
李春在办案中十分注意保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他“承包”下法庭所有的劳动纠纷案,处理这些纠纷时,他体现出
一个人民法官的人性情怀。
两年前,李春承办的外来工张某诉其所在厂的工伤补偿案一审下判后,张某因对东莞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有异议,提
起了上诉,被驳回后又提起申诉。李春知道,张某因工伤导致右手残废,找工作十分困难,生活也不便。他能理解张某的上诉
和申诉行为。后来,李春主动为张某找了一份工作。张某感激万分,逢人便说李法官好。
在另一宗工伤补偿案中,当事人叶某因其要求的补偿高出法定标准未获一审支持,提起上诉。李春对此不但毫无怨言
,当他知道叶某无钱支付上诉费时,还掏钱借给了叶某上诉费和必要的生活费。叶某大受感动,说:“李法官是个大好人,我
对李法官没有任何意见,只是对判决有不同看法。”
本报记者黄熹通讯员朱丽斯彭本辉王家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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