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李煊)凡向农民收费的项目,必须先行公示,只有经过公示的合理收费项目和标准,才能成为向农民收费的依据。8月15日在郑州召开的全省涉农价格收费公示工作会议要求,全省各地要按照上述原则,进一步深入开展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工作,到今年10月底前,把涉农价费公示牌立到村一级。
我省实行涉农收费和价格公示制度始于去年,一年来各地把该项工作作为“阳光工程 ”、“民心工程”及农村税费改革的配套工程来实施,取得了明显成效。通过公示制度的推行,提高了价格和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从根本上改变了以往那种“干部笼笼统统收钱、农民稀里糊涂交费”的状况,有效地遏制了乱涨价、乱收费行为,维护了农民的利益,减轻了农民负担。
根据国务院的部署,今年要把推行涉农价费公示制与全面实行村级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在国家扶贫重点县实行农村中小学义务教育“一费制”,作为规范农民负担的三项制度全面贯彻执行,并进行检查验收和评比。按照国家统一要求,我省决定在今年10月底以前,各地要100%地完成涉农价费公示牌设立工作,并立到村一级。对于到时没有建立公示制度,或者公示项目不清、标准不明,甚至把不符合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写进公示牌的,省价格主管部门将严查不贷,并欢迎农民朋友通过各地的12358价格举报电话举报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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