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王玉亮)继财政预算改革全面实施之后,我省财政集中支付改革也自下而上有条不紊地进行,截至7月初,已在省级、11个设区市全部成立了财政集中支付机构并投入运行,全省173个县(市、区)成立财政集中支付机构131个,占县(市、区)总数的75%,其中邢台市、廊坊市所有市直单位进入了支付中心支付。
如果说财政预算改革是解决“钱花到哪里”的问题,那么集中支付改革则是解决“钱 该怎么花”的问题。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将所有的政府性财政资金全部集中到国库单一账户,所有的财政支出必须由国库直接支付给商品供应商或劳务提供者。这种国际通行做法,特点在于规范了预算执行程序,方便预算单位及时用款;细化了预算编制,提高了预算支出的透明度;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有效运行,从源头上预防腐败;合理调度资金,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增强了政府宏观调控能力;在财务开支上,办事与花钱彻底分离。
两年前,当我们听到行政事业单位工资发放改由财政统一支付时,可能很少有人意识到,这只是财政集中支付改革的第一步,更少有人知道,这一步是最容易的一步———因为它调整的既得利益关系是最小、最简单的。
财政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是支出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是在触动单位对资金使用随意性“利益”以及人们普遍对这项改革的作用、方式认识不十分清楚的情况下进行的。银行里突然没有了自己的账户,花起钱来自然不再像过去那样“方便”,起初一些部门很不习惯,个别人甚至还对改革的必要性提出质疑。因此改革推行之初难度之大可想而知。2000年6月,《河北省财政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方案》出台,规定3个原则:不改变预算单位对经批准的预算资金使用、管理权;不改变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会计核算职责;财政部门必须提高效率,做好服务。同年年底,改革自下而上正式启动。
两年后,省级和11个设区市已经全部开始实行集中支付。全省集中支付共拒付资金9900多次、1.01亿元,审减节约财政资金2836万元。通过实行工资统一发放,清理了“空头”人员及不合理开支人员5349人,不合理开支项目20多个,年节支4700多万元,实现了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监督,提高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增强了单位的自律意识,遏制了单位开支的随意性。
改革取得的成效有目共睹。人们逐渐由不理解到理解,由理解转为支持。8月1日,在秦皇岛市财政集中支付中心,前来办理业务的市交警支队出纳周路刚对记者说:“实行集中支付后,规范了部门支出行为,把住了一些不必要的资金支出,同时从制度上对腐败起到了预防作用。”据悉,截至7月份,该中心已经审核资金68846.46万元,拒付白条入账、违反财经纪律、无政策依据等开支70多笔,金额25万元,取消原部门单位银行账户230个,改变了原来财政资金分散管理、单位多头开户、重复开户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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