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进一步提高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是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党委(党组)要按照中央、省委的要求,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真正做到认识到位、措施到位、工作到位,确保《干部任用条例》得到落实。
要把《干部任用条例》贯彻落实好,关键在各级党委(党组),关键在“一把手”。“一把手”在一个地区和单位的领导班子和全局工作中,处于核心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负 有全面责任,理所当然是贯彻《干部任用条例》的第一责任人。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中,“一把手”从中起着重要作用。一个地区和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抓得好不好,干部队伍整体素质高不高、战斗力强不强,与党委(党组)“一把手”是否坚持干部队伍“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是否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选人用人有极大的关系。因此,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把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的作风建设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好,努力抓出成效。
“一把手”要负起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领导责任,必须带头认真学习《干部任用条例》,掌握选拔任用干部的六条原则、六项基本程序、领导干部的六项基本条件等等主要内容,达到中央提出的领导干部要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的要求,做到学以致用,推动工作。必须带头不折不扣地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严格坚持原则,严格执行用人标准,严格履行选拔任用程序,严格遵守干部工作纪律。必须带头接受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自觉把自己置于党组织和广大群众的监督之下。在一年一次的“一把手”年度总结报告中,带头向干部群众报告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中,带头自我检查执行《干部任用条例》的情况;带头严格遵守《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十条纪律,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慎重用权,为党和人民把好选人用人关。“一把手”不但要带头认真学习好、严格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带头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更重要的还要切实负起本地区、本单位贯彻落实《干部任用条例》的领导责任,推动《干部任用条例》的深入贯彻落实。要抓好各级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和组织人事干部的学习培训,组织运用各种宣传舆论工具,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把选人用人的道理讲清楚、讲明白、讲透彻,使领导干部熟悉《干部任用条例》,组织人事干部精通《干部任用条例》,广大干部群众了解《干部任用条例》。要把贯彻《干部任用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有效抓手,教育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规范自己在干部选拔过程中的言行。要指导、督促组织(人事)部门贯彻执行好《干部任用条例》,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规定选拔干部,建立健全干部工作的各项配套规章制度,进一步深化干部制度改革。特别要督促、支持组织(人事)部门加大对那些群众反映问题较多,连续发生干部违法违纪情况或检查后整改力度不大、效果不明显等重点地区、重点单位的查处力度,切实纠正和防止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发生,保证用科学的制度、民主的方法、严密的程序、严格的纪律,把干部选准用好,把各级班子建设好。
贯彻好的制度,需要有好的作风。“一把手”要站在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证党的事业兴旺发达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增强责任感和自觉性,管好自身、管好班子、管好本级、管好下级,推进《干部任用条例》在本地区和本单位的贯彻落实,把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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