飞车贼强拖巡警10多米不良男子对抗执法构成妨害公务罪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本报讯(记者卢冬红通讯员黄剑锋)台山人赵某、朱某驾驶摩托车在海珠区沿途物色抢夺对象时,遇到两名巡警拦截
盘查,朱某突然加大油门逃跑,将抓住摩托车车架的巡警吴某强拖10多米远,致使吴某受伤。近日,海珠区法院以妨害公务
罪判处朱某有期徒刑两年。据海珠区检察院指控,2002年3月11日晚,证人陈某开车见到赵某和朱某驾驶一红色摩托车
在路上物色作案对象,该两人在珠江医院门口准备抢一对男女时,由于该男女走上人行道而没有抢到。陈某一直跟踪,并马上
拨打了110报警。陈某报警后,正在海珠区巡逻的巡警吴某和卢某马上就接到了通传,说是有两名可疑男子驾驶粤AXXXX
的摩托车涉嫌抢夺。刚好在前进路与南田路交界的红绿灯处,他们发现了该摩托车,于是上前责令摩托车上的赵某和朱某下车
接受检查。坐在摩托车后座的赵某突然下车逃跑,而驾驶摩托车的朱某则加大油门逃跑,巡警吴某立即抓住摩托车车架,当即
被拖倒在地,强拖出10多米远,他的右手、左脚被拖伤,制服被拖烂。经法医鉴定,吴某躯干与四肢多处软组织挫伤并伴有
多处表皮擦伤,属轻微伤。海珠区法院经审理认定,被告人赵某使用暴力,结伙劫取他人财物,构成抢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
年零六个月;被告人朱某明知有公安人员拦截盘查,不但没有接受检查,还以暴力阻碍公安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已构成妨害公
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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