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广州8月20日电(记者肖文峰)“恐怖”一词首次出现在中国铁路法院的刑事审判法庭上。昨天上午,广州
铁路运输法院一审开庭审理了被告人陈旭编造恐怖信息一案。
据了解,现年仅20岁的陈旭是辽宁省北宁市五粮乡民屯村村民。今年3月24日14时许,陈旭在当地一个公用磁
卡电话上,利用别人的200卡拨打数千里之外的广州市公安局“110 ”报警电话,称广州火车站68次旅客列车第4号车
厢有炸弹,当“110”民警进一步询问详情时,陈旭满口粗言,并随即挂断电话。
广州铁路公安局接警后,即将情况通知深圳开往汉口的68次列车乘警,并要求沿线各站民警全力查控。同时从深圳
铁路公安处、广州铁路公安处机关抽调近二百名民警,对始发站深圳火车站及途经的广州火车东站、广州火车站、韶关火车站
等大站的旅客和行李进行全方位的安全检查。检查没有发现炸弹。后经警方核实,这是一起典型的恐怖假警。随后,在电信部
门和辽宁锦州铁路警方的密切配合下,广州铁路警方展开全面侦查,4天后将陈旭捕获。
有关检察机关对陈旭提出指控认为,被告人陈旭无视国家法律,编造爆炸威胁的恐怖信息并加以传播,已构成编造恐
怖信息罪。被告人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广州铁路法院审理此案的法官说,法院将结合庭审查明的事实和证据
,并对被告人进行精神鉴定后,再经合议庭评议,择日对此案进行判决。
据了解,被告人陈旭在初中毕业后就一直闲在家中,此前,他还曾多次电话骚扰其所在地的“110”、“120”
及他人的个人电话。(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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