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杨文学 通讯员梁菁菁)在北京市高法今年上半年受理的行政一审373件城建案件中,拆迁引起的行政纠纷占大多数。由于部分拆迁户对评估机构不信任,对管理部门执法程序不满意,拆迁百姓状告政府行为的案件越来越多。昨天,高法指出有关部门应尽快制定更详细的地方性法规,使法院有法可依。
城建案件主要包括拆迁和城市规划引发的案件,拆迁纠纷包含房地产开发、危房改造 等行为引起的行政诉讼。高法通过对上半年受理的行政案件的统计发现城建拆迁案件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百姓有的对于房地产评估机构不信任,对其制定的拆迁补偿金不满意;有的对于拆迁管理部门没严把拆迁许可关,造成盲目拆迁、盲目建设以致居民不能及时回迁意见很大。
同时,有些部门用其他手段代替法律、法规,强迫被拆迁人签订协议,制定不合理搬迁期限,随意降低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经过必要裁决程序就强行拆迁。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违背拆迁执法程序。有时拆迁补偿、安置标准不公开,被拆迁人有异议时,某些办事人员还不认真解释,甚至在有些项目上搞暗箱操作。
法院指出,有关部门要加大对拆迁评估机构清理的力度,推出一些信誉好、实力强的评估机构。相关部门对拆迁单位没有合法取得拆迁许可证,擅自拆迁或者在拆迁过程中不按拆迁许可证要求执行,侵犯被拆迁人权益的,应依法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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