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执行人妻子严重干扰法院工作受惩处
本报讯昨天,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执行一起民事纠纷案件时,一名被执行人的妻子因假离婚转移被执行财产,被
法院司法拘留15天。
去年8月,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依据广东省高级法院指定,立案执行杨某、广州市 某海鲜酒家有限公司申请执行关
某、广州市源×实业有限公司一案。经法院调查,关某在与其妻子黄某在婚姻存续期间,以妻子黄某的名义在天河区购置房屋
二套、接受他人赠予房屋一套,但并未明确约定房产归黄某所有。当黄某得知法院予以查封该三套房地产的50%产权后,于
去年12月28日向法院提出执行异议,称该三套房地产中一套是他人赠与黄个人,而另两套则是黄以自有财产购置,而且她
与关已于2000年11月13日离婚,双方明确约定上述三套房地产归黄某所有,并向法院提供了《离婚协议书》、《离婚
证》和《离婚公证书》。法院通过进一步调查,查明黄某与关某的离婚是假离婚。2002年3月11日,法院依法裁定驳回
黄某的异议,并决定对黄某提供假证据的行为罚款800元。但此后,黄某不但不交纳罚款,而且还继续向法院提供有关办理
离婚人员出具的假“证人证言”,严重干扰法院工作。法院依法对提供虚假证据的广州某区公证处、公证员及办理假离婚的人
员予以罚款,对黄某作出司法拘留15天的决定。
(罗颖袁荣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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