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子被疑偷窃服毒身亡,家长状告学校索赔17万多元;校方辩称无过错
本报讯记者罗颖报道:14岁的从化四中初一学生文文(化名),因被老师怀疑盗窃,还被罚写检讨书,第二天早上
便跑到学校门口喝农药自杀身亡。文文双亲认为其子之所以自杀,与老师教育方式失当有关,因而提起诉讼,索赔精神损失费
等共17万多元。昨天,这起特殊的民事案件在从化市开庭。
悲剧——优秀学生服毒自杀
身兼班上文体委员、体育科代表、数学科代表等5种职务的班干部文文在同学眼中一直是个品学兼优的学生。11岁
那年,文文一幅名为“奶奶,我来帮你”的水彩画获得双龙杯全国青少年第九届绘画比赛第三名,还被选入广州市小学试用课
本第一册《乡土美术》。
但这名优秀的学生却在自己学校大门口喝农药自杀身亡。文文的父亲说,5月16日早上6时多,儿子出门上学;6
时50分他们得到消息,说儿子服毒自杀已被送往医院抢救。于是夫妻俩急忙赶至从化市人民医院,发现儿子已经生命垂危。
9时许,医生宣布抢救无效。
文文的同学描述了他自杀的情景:那天早上,文文到小食店吃早餐,一边吃一边看电视。突然,他从衣袋中拿出一瓶
东西,打开就喝了半瓶左右,呕了一下,于是又喝了一口豆浆。旁边的同学看见文文呕吐,问他有没有事。文文刚回答了一句
“没事”,就重重地倒在了地上。旁边的同学将文文扶起来,路过的一位老师将他送进了医院。医生检查证明,文文服用的是
街头很容易买到的“荔虫杀”,一种剧毒农药。
悲剧就这样发生了。
调查——偷钱事件各有说法
文文为何要自杀,而且要选择在学校门口自杀?
学校方面的说法是,文文因为偷了钱,没脸见人,又被老师骂了几句,心理承受力太差导致自杀。
文文所在的初一(4)班同学集体写的一份材料上说:5月14日早上,文文在学校附近吃早餐时,将衣服遗失在餐
馆。于是他回去找,导致上课迟到。班主任何老师在批评文文之后,不准他去上课,要在办公室罚站。15日下午,何老师又
找到文文,问他是否偷了钱。文文矢口否认,但何老师在文文的校卡里发现了32元钱,经过一番问话,文文承认偷了钱。何
老师责令其写好检讨,并让其第二天当众认错。但第二天一早文文就自杀了……
文文死后,警察在其家中找到一份遗书,上面写道:“我做了对不起你们的事情,来生再做你们的儿子了……”遗书
很短,只有300来字,但是其中没有提到偷钱和老师要他检讨。
文文的妈妈很愤慨:“何老师经常往我们家打电话,既然怀疑文文偷钱,为什么不告诉我们呢?”她说,文文身上那
几十元是自己交给文文去买鞋的,儿子承认偷钱完全是被屈打成招,而且何老师完全没有搜查文文身体的权利!
何老师有何说法?由于何本人昨日并未出庭,记者打她手机,是她的一个朋友接的,说她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联系
上何。记者又试图联系校长,电话接通后校长“喂”了一声问是谁,一听到记者自报家门电话那头就杳无声息;再打,对方挂
断。至此,记者只好作罢。
交锋——学校是否存在侵权
在昨天的庭审上,学校处理文文偷窃行为是否存在侵权是原被告双方的辩论焦点。原告认为,悲剧发生与何老师处理
手法生硬,侵犯文文人格权,给他带来难以承受的心理压力有关。而被告则表示老师的教育方式得当,校方不存在过错,主要
原因是文文心理素质差,而家长的关心也不足。
原告代理律师提出,在公安机关对此案未作出定论前,老师不应该主观臆断文文是小偷,还采取威逼手段,要求他在
60位同学面前交代。文文才14岁,心理承受能力还很脆弱,难以面对将来可能遭受的歧视眼光。而且这个年龄的小孩心理
特殊,很容易走极端,而教师的教育方式未充分考虑他的心理特点。
被告代理律师出示一份开学之初文文因为上课说话而写的检讨,以及一篇题为《我希望家庭更和谐》的作文,提出文
文之死家长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学校不存在过错。律师认为,教师这种批评教育方式是一种行之有效的常用手段,符合《教
师法》等法律法规。而文文的作文则表明和父母沟通很少,父母是棍棒教育,文文希望能得到更多关心更多爱,他认为这充分
说明了文文家长长期缺乏和独生子交流,不然可以避免悲剧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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