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冯彤)昨日上午,由经贸局、公安、工商、卫生、城管、质监等13个部门组成的于洪区取缔“垃圾猪”专项执法队对区内杨士乡大蒲村的“垃圾猪”饲养场所进行了清理,共收缴并销毁成年“垃圾猪”135头。
昨日上午,由于洪区副区长吴希平任总指挥的专项执法队一行数十人对杨士乡大蒲村的“垃圾猪”进行了清理。据了解,大蒲村存在饲养“垃圾猪”的现象已有数年,其中绝大 部分是外地来沈人员。在大蒲村东侧一池塘边记者看到,原本碧草如茵、湖水清彻的池塘,现已被外地人临岸而建的各种违建房和随意丢弃的垃圾弄得满目疮痍,而池塘边一趟破旧低矮的猪舍弄得环境更加污秽不堪。猪圈内,十几头即将出栏的“垃圾猪”正在拱食令人作呕的垃圾食品,执法人员当即将这些成年“垃圾猪”没收。经几路执法人员认真执法,当日共收缴“垃圾猪”135头,在经于洪区于洪乡动检站屠宰处理后,这批猪皆被送至于洪区翟家乡大于村后一个空地销毁。
据了解,于洪区饲养“垃圾猪”的业户很多人都是由捡破烂改行而来的。以往每天都车来车往的有人向这里贩售饭店里流出的废弃食品,售价每公斤只有几分或者一角。低成本饲养是“垃圾猪”得以存在的根本动力。
据了解,本次“垃圾猪”清理活动仅是整个专项活动的第一步,今后有关部门还将继续通过宣传和执法行动唤醒饲养“垃圾猪”者的公德意识和社会责任感,并加大对违法饲养行为的打击力度,以彻底根除“垃圾猪”生长泛滥的土壤。
餐饮废物有地处理
晨报讯(记者王远 李艳兵)为落实沈阳市政府解决“垃圾猪”问题现场办公会议精神,让沈阳市民吃上放心肉,昨日由沈阳市环保局新建的处置餐饮废物环保示范工程在东陵区高官台正式开工。
目前,沈阳市共有餐饮企业1万多家,中型以上规模的有3000多家,每年产生的餐饮废物量约7万余吨。而这些餐饮废物基本没有得到处理,大多被直接作为猪饲料,喂养“垃圾猪”,对沈城人民身体健康造成危害。新建的处置餐饮废物环保示范工程,主要包括餐饮废物的高温高压灭菌系统,脱水除油水处理系统,蛋白饲料生产系统,化工油脂再生系统。这项工程将在一个月正式完成投入使用,每年处置餐饮废物3万吨,主要服务于东陵区、沈河区、大东区及皇姑区。
此外,沈阳市环保局还决定扩建正在建设的于洪区李官饲料加工厂,将这里的餐饮废物处理能力由每年1万吨增至2万吨,主要处理铁西区、于洪区、和平区产生的餐饮废物。
给“垃圾猪”上5道锁
晨报讯(记者冯彤)在央视《焦点访谈》对沈阳个别地区在生猪饲养及屠宰上存在的问题予以曝光后,于洪区委区政府责成该区主副食品“放心工程”领导小组制订了严格的“垃圾猪”取缔方案,以彻底清除于洪区内存在多年的“垃圾猪”,保证人民身体健康。
●坚决取缔“垃圾猪”生产。对现存栏的“垃圾猪”登记造册,不得私自屠宰和转卖。50公斤以上“垃圾猪”要进行无害化处理,50公斤以下者要转为配合饲料喂养,不准任何单位及个人在垃圾场放养,或拾垃圾喂猪及其他畜禽,违者一律作无害化处理,并由饲养业主承担费用。
●整顿生猪屠宰厂。不准屠宰加工“垃圾猪”,发现须报有关部门作无害化处理。违者由商品流通行政主管部门取消其屠宰资格,同时严厉打击私屠滥宰。
●整顿生猪(猪肉)流通秩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收购、倒卖“垃圾猪”,违者由有关部门予以没收;不准销售“垃圾猪”肉,违者由商品流通部门予以没收。
●切断垃圾、泔水饲料来源。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拣拾生活垃圾作饲料,违者由城建部门处罚;餐饮场所不准出售泔水;运输泔水和垃圾食品的车辆由公安交警部门予以处理。
●清理饲养“垃圾猪”的外来人口。对区内饲养“垃圾猪”的外来人员由公安部门和民政部门予以清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