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的士被劫的哥有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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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8月21日10:42 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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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到火车站还未下车,一把凶器抵过来:“你是要钱还是要命”坐的士被劫的哥有责?
本报讯(记者林韬)刘先生乘坐出租车,刚到广州火车站还未下车就遇劫,而出租车司机却未作出任何反应。有律师
认为,出租车公司和司机应负部分责任。昨日,遇劫的刘先生到本报报料称,8月17日公司派他到江西出差,当晚11时25
分左右他乘坐出租车到达火车站 的出租车停靠点。刘先生结账时就发现车外有3个男子站着,当时他并没在意,还以为是等车
的乘客,没想到他拿出钱包结账后,还没把钱包收起来,那3名男子突然拉开车门,拿出一把锯子类的凶器,其中一名男子对
刘先生说,你是要钱还是要命,把钱拿出来。刘先生无奈,只好把钱包和车票约合5000元的东西交给了对方,对方拿了钱
马上就跑了。刘先生对记者说,当时那名出租车司机坐在车前,一点反应都没有,后来还是他自己打110报警,可是报警电
话还没打完,警方已来到现场,然后就带他和那名司机去做笔录。刘先生说他不解的是,据他了解火车站附近都有探头24小
时监控治安,就在发生劫案的附近还有4名保安,警方在两三分钟内就可到达现场,可是为什么没有及时阻止这样的事件发生
?记者随即查到了那辆出租车司机陈先生的电话,可是陈先生一听说是报社要采访,就称自己没空。就这一事件,记者采访了
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的胡仕波律师,胡律师告诉记者,由于乘客还没有下车,所以可以认定出租车此次的服务还没有完结,出
租车公司有义务保障乘客的安全,因此必须负担相应的责任,直到此案侦破,抓到嫌疑人,才能够将责任转至犯罪嫌疑人身上
。由于这个事件相当复杂,因此很难认定责任究竟有多大。而更特殊的一个情况就是出租车公司的很多车辆都是出租经营,因
此在认定公司有责任的同时,究竟司机要负担多大的责任,就该由出租车公司和司机之间内部认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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