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白云山遭翻车,七名受伤游客起诉索赔一审胜诉旅行社判赔290万-新闻追踪
本报讯(记者石磊通讯员剑飞小平)去年4月白云山历史上最严重的翻车事故(见本报去年6月14日报道)发生后
,受伤游客向旅行社提出索赔要求。记者昨日获悉,白云区法院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近日一审判决广东永安国际旅行
社(下简称永安)向杨雪颖等7名游客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各种费用290余万元。庭审时,面对旅客的索赔要求,旅行社
提出 ,根据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事故的责任人并非旅行社,而是车辆的实际使用人及车主、司机梁某等人。旅行社对交通
事故并无过错,旅客应直接向事故责任人要求赔偿。另外,旅行社认为,即使要赔,也只能参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的
有关标准,按侵权纠纷处理。法院认为,原、被告在自愿平等基础上签订的《广东省国内旅游组织团合同》合法有效,双方因
此形成了消费者与经营者的关系。由于旅行社为游客提供旅游服务的车辆存在安全问题,导致游览期间发生交通事故,致使原
告受伤,旅行社应向原告人身、财产的损失承担赔偿。根据广东省实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办法所规定标准赔偿,受伤游客
获得了较为满意的赔偿数额。获赔额最高的有52万多元,最低的也有30多万元。另外,对游客的实际损失,即使是游客无
法提供购货凭证的物品,法院认为,大客车是突然失控驶出路面坠落山谷,事故后原告处于昏迷状态,其身上穿戴物丢失也在
情理之中。法院合理地运用了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判决给予适当的赔偿。
-事件回放白云山旅游车坠崖事故去年4月18日,永安旅行社组织游客乘车游览白云山。中午1时50分许,旅行
社一辆旅游中巴载着23名游客,从白云山摩星岭由南往北下山。因客车制动效能转向器不合格,导致客车下坡过程中失控,
驶出路面冲出山路,然后跌落到山谷中,造成1人死亡10多人受伤的特大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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