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的最大特点是税源分散、隐蔽,与纳税人利益紧紧相连,征管难度为各税之首。这使得偷逃个人所得税成为中国社会的一大顽症。
与全国相比,湖南的情况要好一些。全省个人所得税从1994年的1亿元不到飚升至2001年的18.67亿元,8年增加18.7倍。去年,个人所得税占全省地方税收总收入的17.89%,远远高于6.6%的全国平均水平。
据了解,我国不少地方已将完善个税税收制度提上了日程。北京市明确了重点纳税人的界限:年收入10万元以上、有多处取得收入的或需要二次申报的人员及外籍人员为重点纳税人。
我省查处高收入人群偷逃税的标志性案例是:从1996年开始调查、历时两年的汉寿县军山铺武术馆馆长刘万友偷税案,此案最终补税款和滞纳金达8万多元。此后,我省每年都要处理数起大型案件。
目前,全省已有5000多人被省、市(州)、县列为重点税源进行跟踪管理,其中由省地税局直接跟踪管理的有200人。省地税局决定,从今年起,各市州每年要向省局报送1-2户高收入个人偷逃税的典型案例。
究竟月收入或者年收入达到多少才算是高收入,我省还没有明确划线,省地税局的初步意见是由各地根据当地情况而定。
地税部门对高收入人群个人所得税的征管将从三个方面着手———
一是完善和推广“双向申报”。从2001年7月1日开始,长沙对1000名高收入个人率先实行个人所得税“双向申报”管理试点,取得了较为理想的效果。这个做法今年已在全省推开。
二是开展专项检查。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共查增个人所得税1.5亿元。岳阳查处了岳阳纸业集团未按规定缴纳的240万元;衡阳查处了南华大学及其附属医院、清华紫光古汉公司,查补税款近200万元。
三是利用微机进行科学管理。税务部门认为,必须制定一套健全的管理机制,以全面加大监管力度。
(作者:江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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