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日前在保山市采访时了解到:该市隆阳区2001年度符合安置条件的50名城镇退役士兵已全部领取了经济补偿金,实现了自谋职业,此举使其走在了全省退伍军人安置改革的前列。
1998年,隆阳区在全国率先对退伍军人安置进行改革,采取“供需见面、双向选择、自谋职业、政府补偿”的办法安置符合条件的退役士兵,打破了政府包揽安置,拓宽了退役 士兵安置渠道。今年起,隆阳区又把自谋职业作为安置退役士兵的主渠道,区退伍军人安置办公室按单位职工数×4‰×20000元的标准,向辖区内有安置义务的所有单位征收转移安置金,用于支付自谋职业补偿金,对符合安置条件的退役士兵全部给予一次性经济补助,补助标准为:义务兵基数10000元,每年军龄2000元;转业士官基数15000元,每年军龄2000元。此外,对获得省军区以上授予的荣誉称号者奖励8000元;荣立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和三等功者分别奖励5000、3000、1000元;对特等、一等伤残军人政府负责终身生活及疗养;因战、因公和因病的二等甲级和乙级伤残军人各奖励和补助6000元至3500元不等;因战和因公的三等甲级和乙级伤残军人各奖励3000元、2500元和1500元、1000元。
据悉,今年该区符合安置条件的50名退役兵士全部办理了自谋职业手续,共计领取了安置经济补偿金1164500元。
朱咏梅(春城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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