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通报表扬在5至8月抽检合格的我省151家瓶装饮用水企业,并要求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必须在年底前进行整改,由各地技监局组织复查,经强制复查产品质量仍不合格的企业,提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
为认真实施省政府向社会承诺的今年要办的“八大民心工程”之一的食品安全工程,提高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规范瓶装饮用水市场秩序,切实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今 年5至8月,省技监局组织人力,在全省范围内对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267家企业生产的274个瓶装饮用水(18.9升/瓶)产品,合格151个,平均合格率为55.11%。其中矿泉水抽检67个样品,合格41个、合格率61.19%;纯净水抽检119个样品,合格63个、合格率52.94%;山泉水抽检88个样品,合格49个、合格率55.68%。
我省技监系统连续几年对瓶装饮用水产品进行质量监督抽查,促进了瓶装饮用水的经营秩序。在此次抽查中,云南天外天天然饮料有限公司、昆明珍茗食品有限公司等18家企业连续3年抽检合格,大理神野有限公司、云南日报社沙郎山泉水等151家企业生产的产品合格。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人指出,此次质量抽查显示,我省瓶装饮用水产品质量不容乐观,今后将进一步加大质量监督力度。对年底前限期整顿仍不合格的企业,将进行严肃查处,决不手软,明年生产瓶装饮用水企业实行市场准入制度,不具备保证产品质量合格基本条件的企业,一律关停。
李向雄(云南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