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5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太极集团涪陵制药厂诉上海罗氏制药有限公司侵权案做出二审判决
,要求被告就其侵权行为向原告赔礼道歉,消除影响,并支付数额高达10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金。这一事件起因于2001
年二三月间上海罗氏在其网站和宣传品上对不同减肥药物的作用机制、功能及安全性进行比较分析。
就在罗氏—太极官司余波未平之际,中国的减肥产品市场又传出了令人震惊的消息: 2002年7月,卫生部撤销了
广州御芝堂保健制品有限公司“御芝堂减肥胶囊”的保健品批准证书,广东省卫生监督所随即对在广州市场销售的减肥产品进
行了抽检,结果发现竟然有22种减肥产品没有获得卫生部的保健食品批文,并可能含有已经禁止的违禁成分(如芬氟拉明等
)。
2002年1月,根据有消费者因服用御芝堂第一代减肥产品“御芝堂清脂素”而导致死亡的投诉,广东省卫生厅和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对御芝堂展开调查,发现该公司第一代减肥产品“御芝堂清脂素”未经卫生部批准生产,属于非法产品,并
对此进行了查处。在进一步的调查中有关部门又发现,该公司已获得卫生部保健食品批准文号的第二代减肥产品“御芝堂减肥
胶囊”含有芬氟拉明和去乙基芬氟拉明等违禁成分。为此,广东省卫生厅于2002年4月10日吊销了“御芝堂减肥胶囊”
的卫生许可证,卫生部也于2002年7月1日正式撤销了“御芝堂减肥胶囊”的保健食品批准证书。
几乎同时,御芝堂的减肥产品在国外也惹出祸端,被日本和新加坡等国禁止进口和销售。2002年4月,日本一名
60岁的女性在连续服用一个月“御芝堂减肥胶囊”后因肝功能丧失而死亡,这成为日本首例因服用减肥食品而死亡的病例。
日本《读卖新闻》统计,截至2002年7月20日,日本国内共有165人因服食中国制造的减肥药而出现异常症状,其中
已有4人死亡。新加坡卫生科学局也报告说,在该国怀疑因服用“Slim10”(与“御芝堂减肥胶囊”为同一产品)而引
起严重副作用的已有16人,其中1人已经死亡。为了安全起见,新加坡卫生部门已呼吁公众即刻停止服用该产品,并将其销
毁或上交到药物管制中心。
减肥产品引发的一系列事件不但使中国的减肥产品面临空前的“安全性危机”,也使得减肥产品的“安全性”超越了
“方便”、“有效”等其他指标而成为消费者最为关注的问题。
中国到底有多少肥胖人口?中国的减肥产品市场到底有多大?这一市场还有多大的潜力?减肥产品到底有多高的利润
?……这些问题恐怕没有人能够给出准确的答案。然而,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一个又一个减肥者艰难减肥的故事却使我们相信,
“减肥”确实是充满了科学和伪劣纷争的一个庞大的市场。(本文未完,请见明日本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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