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达州国税稽查局创新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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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8月22日08:06 四川在线-四川日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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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达州市某肉联厂曾经一年仅接受税务系统检查就达五次之多,企业不堪重负。然而这种由于税务系统机构重叠、多头检查的现象已经成为过去。一年多来,达州市国税局稽查局认真实践“三个代表”,创新国税稽查体制,从制度上保证了严格执法和规范执法,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软环境。制度创新首先是从机构改革开始的。去年5月,在达州市国税局的领导下,原市国税局稽查局、市国税局直属分局稽查科、通川区国税局稽查局合并组建了新的市国税局稽查局,在达州市城区范围统一行使一级稽查职能,从根本上改变了过去 各自为政的局面。税务稽查的选案、实施、审理和执行四个主要环节的彻底分离随后全面推行。局长熊明星说,以往这四个环节虽然分离,但往往一个部门甚至一个人一杆子插到底,容易产生滥用职权的现象。四环节分离制度实施以来,避免了检查人员想查谁就查谁、吃拿卡要等问题,树立了国税干部的良好形象。调账检查也是该局的一个创举。除对个别会计凭证、账簿特别多的大型企业经局领导批准就地检查外,对绝大多数企业特别是个体私营企业,一律实行调账检查,有效预防腐败行为的发生。还推出了调账稽核与盘点库存相结合、当期检查与上期对比相结合、内查与外调相结合等“六个结合”的稽查方法。对全市年纳税额在50万元以上的企业进行定点检查,同时突出大要案件的查处,一年多来共办理查补税款10万元以上的大要案件19件,查补税款800多万元。该局狠抓制度的执行落实并按期公布,强化执法监督,建立了过错追究责任制,向纳税人发放廉政信息反馈表,面向社会聘请了监督员,去年7月以来,审理环节退回检查环节要求补正案件60多件,退回重新稽查、复查的10多件,查增税款3万多元;共追究有过错的工作人员100多人次。这些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了错案的发生,至8月中旬,全局所办理的案件没有一起遭到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赵武本报记者石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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