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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讯“广东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昨日起不再受理医疗事故鉴定,9月1日后,省级医疗事故鉴定由中华医
学会广东分会组织,原“广东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自动消亡,其印章将封存上交省政府。前天晚上,广东省鉴定委员
会完成了最后一场医疗事故鉴定,在9月1日之前,省级医疗事故鉴定将暂时冻结。
记者获悉,广东省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2002年正式签发并下发了近50个鉴定结果,鉴定案例涉及伤残、死亡,
最终的鉴定结果少数是医疗事故,80%以上的案例属非医疗事故,非医疗事故中,不少鉴定写道:“医院存在一些不足”。
据了解,国家卫生部和中医药管理局刚刚下发《关于做好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医
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对已受理但尚未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疗事故或事件,要尽快完成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不能完成的
案件,9月1日后按新的原则办理:县(市、市辖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已受理但尚未进行鉴定或当事人对鉴定结论不
服的,由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负责首次鉴定的地方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设区的市(地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
员会已受理但尚未进行鉴定的,由相应的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负责首次鉴定的地方医学会组织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对鉴定结论不
服的,移交负责再次鉴定的地方医学会。
又讯卫生部昨天发布了9月1日起实施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和医疗事故报告制度的规定》,要求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导致3名以上患者死亡、10名以上患者出现人身损害的,应当立即逐级报告至卫生部。(唐迎春杨凤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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