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南京专讯在美术界闹得沸沸扬扬的南京博导状告另一名博导侵犯名誉权案,昨天上午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
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判原告南京艺术学院美术学院博士生导师周积寅教授胜诉,被告南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博导陈传席被判在
判决生效后的7天内,在全国性的学术刊物上对周积寅进行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陈传席当庭表示要继续上诉
。
64岁的原告周积寅,系南京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是我国美术界知名人士。被告陈传席,今年52岁,系南
京师范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在我国美术界同样有着相当高的知名度。两名博导原是要好的朋友,后因故关系冷淡
。两人之所以闹上公堂,缘自被告的一本著作《陈传席文集》。
据原告周积寅诉称:去年6月,《陈传席文集》一书由河南美术出版社出版。书中诽谤他在1994年荣获了江苏省
高教人文社科研究优秀奖的《吴画派研究》是抄袭了被告的文章。这一侵权行为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声誉,给原告精神上造成了
极大的伤害。故提出五条诉讼主张,其中要求被告在全国性专业报刊上公开承认其错误行为,赔偿精神抚慰金6万元。
原告为自己的诉讼主张提供了多份证据。被告在接到应诉通知后,在法定举证期限内仅提供了一份证据,但在昨天上
午的庭审中举出了许多证据。被告称原告在自己著作中抄袭被告作品,是一种高级抄袭,欺骗了读者,也欺骗了法官。由于被
告未能按期举证,庭审中答辩的证据均被法官不予认定。(扬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