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深圳7月7日电(陈冀唐洁)原深圳市中贸发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崔世明、副总经理冯博雅
大肆鲸吞公款一案,日前终于有了结果,这起案件金额达1400多万元。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崔世明无期徒刑,剥
夺政治权利终身;判处冯博雅有期徒刑15年,崔、冯均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总部设在深圳的外经贸部下属的中国对外贸易开发总公司1998年前后走到了资不抵债 、濒临破产的地步,同年6
月被迫改制。改制后的深贸发四家股东中,有三家的钱是由其中一个股东——联竞微电子有限公司付的,它拥有72%的股份
。令人瞠目结舌的是,联竞微公司的幕后老板竟然就是崔世明和冯博雅二人。这样一来,等于是深贸发公司的原负责人自己掏
钱买下了自己负责的原国有公司。
联竞微电子有限公司是由原深圳凯富润公司老板刘力(在逃)注册的一家私营公司,但实际上则是崔世明和冯博雅两
人的“存钱库”。早在1995年1月,崔世明就以中贸发公司的名义为凯富润公司开出信用证。同时,崔世明指使其妻陶歌
红(在逃)使用刘力提供的银行开户资料,以凯富润公司的名义在银行开设了账户,作为吞钱的中间“跳板”。这之后,每次
信用证业务往来时,崔世明就指示刘力从该公司原有的账户上把货款、手续费先打到该账户上,再由其将货款和大部分利润转
回中贸发账户。经查实,几年来,崔世明单独侵吞公款895.8万元人民币,与冯博雅共同侵吞527.5万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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