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海口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可获差额补助
-部分烂尾楼将被改建为福利解困房
-特困居民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全免学杂费
-特困居民住院治疗床位费、治疗费半价
-大力开发适合特困居民的就业岗位
据海南日报报道从7月1日开始,海口市特困居民援助中心正式向具有海口市户籍,在生活、医疗、就业、入学、住
房等方面有困难而自身又无力解决的居民,伸出援助之手。
海口市特困居民援助中心援助具体对象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当年低保标准,以及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
理、需要提供生活照料的特困居民;因贫困而无钱就医需要救急救危的特困居民;因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的适龄少年儿童;无
房或现住危房,以及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5平方米以下、目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特困居民;夫妻双下岗,或一家中有3人未
就业的特困居民;需要法律援助的特困居民。
这个中心还制定了具体的援助办法。生活困难援助主要为: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本市当年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将给
予差额补助;对于享受低保待遇后仍出现困难和因不符合低保政策不能享受低保待遇的居民,给予定期或临时生活困难救济。
此外,援助中心将为一些生活不能自理、或不能完全自理的孤寡老人,提供生活照料服务。
住房困难援助:由政府牵头,把部分烂尾楼改建为福利解困房,采取廉价出售、以地换房、以房换房的办法,逐步解
决特困居民的住房难问题。
就学困难援助:为特困居民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全免学杂费,课本费从援助经费中解决;高中以上教育阶段的,由特
困居民子女本人申请,经教育部门批准给予适当补助。
医疗困难援助:重点是救急救危,采取社会济、政府补、重点帮的办法解决特困居民的医疗难问题。社区卫生服务站
对特困居民就医免收挂号费,并设立居民家庭健康档案,为特困居民提供基本医疗保障;市属医院开设特困居民门诊服务窗口
,特困居民住院治疗的床位费、治疗费都将按50%收取,药品费则按成本价收取。
就业困难援助:组织未就业人员进行劳动技能培训,大力开发适合特困居民的就业岗位,积极拓宽社区服务内容,提
供更多的社区服务就业岗位,对于接收安置特困居民就业的企业实行政策扶持。
据了解,特困居民提出申请后,各社区的服务小组将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逐户调查核实,并在社区张
榜公布,接受群众评议后,报服务站及区中心进行核查与审核,最后由市中心进行审批,并作出计划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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