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王 珂)截至8月13日,新密市今年应征收的农业税正税及附加总额1626万元(扣除社会减免后),已一次性全部征收入库。这一结果表明,该市农村税费改革工作已取得阶段性成果。
由于地形复杂、经济发展情况各不相同,该市分别选择了一个农业类型、土地面积多、农业条件好的村,一个工业基础好、土地面积少、较为富裕的村和一个半丘陵山区、土地 分散贫瘠、相对较穷的村为试点,先行试验。在积累了试点经验的基础上,该市针对涉及公益事业、基础设施、水毁耕地、企业占地、农宅占地和未纳入二轮土地承包耕地等6方面计税面积较难确定问题,根据乡村组的实际情况分门别类予以确定,最终由农民签字确认。由于工作扎实细致,政策运用得当,农民对此十分满意,从而为税改的顺利实施奠定了良好基础。
在税改过程中,新密市还针对计划生育独生子女户,残疾人、五保户和在校大学生、现役军人等特殊人群的税收减免问题,进行了有益的实践和探索。特别是针对农村残疾人税费减免问题,该市严格根据国家政策法规,在广泛征求民政部门、残疾人联合会意见的基础上,出台了相关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根据伤残情况分类予以减免。目前,该市共完成社会贫困减免28.9万元,受到了社会各界的一致好评。
与去年相比,新密市农民亩均减负26.4元,减负比例为44.4%;人均减负28.7元,减负比例达53%。更为可喜的是,除了农民负担减下来了、农村税费征收行为规范了、干群之间关系融洽了之外,农村税费改革还实现了“三促进”:
促进了对历史遗留的占地不公、有地无税、有税无地等错误现象的纠正。通过重新核实计税面积,山、川、陵塬分别确定了常产,负担公平了,农民耕种积极性普遍提高。
促进了农业产业化的推进和偏远山区的土地开发利用。通过改革,该市偏远山区一些撂荒多年的耕地有效实现了退耕还林、还草和产业化开发。
促进了农村民主政治建设。在改革中,随着一系列配套措施的落实,建立健全了农村财政、财务的各项监督制约机制,极大地推进了政务、村务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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