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评□本报特约评论员王溪勇
说实在的,政策出台前,其制定者应该将所有的问题都尽可能地想得周全、细致,还应该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否则就不免要面对政策“朝令夕改”的尴尬局面。当然,任何政策的可行与否,更需要在实践中接受检验,有些具体问题也
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现。
俗语云“一管就死,一松就乱”,反映某些政策在实际操作中的尴尬。近期社会各界议论纷纷的“个性车牌”事件,
8月22日遭遇了“挫折”:北京、深圳、天津和杭州四个试验点全部暂停发放2002式新车牌工作。“个性车牌”可不可
行?诸如此类的问题已经说得太多,结果总是各执一端、莫衷一是。我想关注的是:此次“暂停”,政策的持续性能否得到保
证?以往一些政策的出台,刚开始时“战鼓雷动”,待一诉诸实际,便发现阻碍重重、问题多多。于是,政策的制定者和实施
者往往“不胜其烦”,勇往直前的锐气也因之大减,遂以“暂停”二字“推诿搪塞”。至于后续若何,“有待研究决定”,而
这“研究”,往往不知何日有个“决定”。说实在的,政策出台前,其制定者应该将所有的问题都尽可能地想得周全、细致,
还应该征求有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否则就不免要面对政策“朝令夕改”的尴尬局面。当然,任何政策的可行与否,更需要在
实践中接受检验,有些具体问题也只有在实践中才能发现。北京等四市试点“个性车牌”,实施这一政策毫无经验可借鉴,只
能“摸着石头过河”,因此在实际中出现“以SEX(性)、USA—911、WTO等作为车牌”的现象,实在是政府职能
部门所预想不到的问题。这一现象在社会上引起争议,公安部门也意识到不解决好这一争论,政策的执行可能会违背良好的初
衷,于是作出“暂停发放”的决定,应该说这是合法合理的措施。对“暂缓执行”的政策,尽快有个明确的“结果”,不仅于
事有益,还能提高政府的公信力。2000年,国家决定在全国进行农村税费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旨在改变农民负担过重过乱
的局面。政策一出台,各地积极投入这一改革试验,但随着实际工作的开展,基层财政困难、农村教育经费减少等问题“浮出
水面”,改革一度陷入困境,国务院于2001年发文决定“暂缓”扩大农村税费制度的改革试点。经过对问题的再认识,国
务院于今年3月做出了继续推进此项改革试验的决定。我举这个例子,旨在说明我们不能因为碰到了一些“石头”,改革这条
“河”就不过了。相比农村税费改革这一复杂的课题,“个性车牌”政策的实施,所遇到的“麻烦”要小得多,解决起来也会
容易得多。因此,我希望公安部门不要让这一“暂缓”“解封”得太迟,甚至变成了“无期”。相关报道见今日本报A04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