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加快常州市事业单位分配制度改革的进程,大力推进人才战略的实施,常州市将率先在部分事业单位内推行优秀人才协议工资制度。据悉,这将使常州市成为我省第一个在事业单位实行这种分配制度的城市。
据常州市人事局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目前这种分配制度在常州还是作为试点,所以在选择试点事业单位时,都是考虑具有一定的创收能力、经费自筹的单位,而能够享 受到这种待遇的对象则是那些受聘于高新技术开发等关键岗位的技术和管理骨干、承担工程和科研项目的带头人,协议工资水平一般按单位职工平均工资的2-10倍确定。在确定实行协议工资后,用人单位要和受聘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以及人才市场价格,平等协商受聘人员的工资收入水平,并用合同的形式予以确认。
早在去年,常州就已经在20家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进行了多元化分配制度改革的试点工作,今年则是将这一项改革进一步扩大和深化。此次除了试行优秀人才协议工资制度外,还将试行岗位工资分配制度、按项目分配制度和技术人员兼职兼薪分配制度,此次选出来的常州工学院、常州市歌舞团等16家事业单位可以按照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不同的分配方法。常州市歌舞团团长许建荣对记者说,他们准备采用岗位工资分配制度,根据岗位、能力的不同进行分配,尽可能充分调动大家积极性。人事局办公室的这位负责人指出,这次试点选择了4种分配制度,归根结底都是为了发挥分配杠杆对人才开发的促进作用,从而在事业单位里形成重实绩、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倾斜的收入分配机制,从制度上保证各类人才得到与其劳动和贡献相适应的报酬。(朱春燕 贺晓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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