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北京8月23日消息:一部对中国行政制度将产生深刻影响的法律——行政许可法草案今天提请中国的最高立
法机关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草案提出大批量削减行政许可,即政府的行政审批权限:“凡是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由市场机制去解
决;通过市场机制难以解决,但通过规范、公正的中介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通过中介机构自律去解决;即使是市场机制
、中介机构自律解决 不了,需要政府加以管理的问题,也要首先考虑通过事后监督去解决。”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杨景宇在作关于草案的说明时说,这一法律草案如果能成为现实,中国人在现实生活中找政府
机关办一件事情把腿都要跑细的状况,将会彻底变化。
他指出,目前,中国行政许可过多、过滥,甚至乡政府、县政府都在设行政许可;行政许可环节过多,时限过长,有
些行政机关把行政许可作为“寻租”手段,助长了腐败现象的蔓延。
这个分为10章100条的法律草案明确规定,原则上只有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务院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省、自
治区、直辖市和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政府可以依据法定条件设立行政许可,国务院各部委和其他国家机关一律不得设立
行政许可。而且,除直接关系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利益以及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事项,有限自然资源的开发利用
、有限公共资源的配置的事项,通过事后补救难以消除影响或者造成难以挽回的重大损害的其他事项,以及中国政府缔结和参
加的国际条约要求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外,其他事项不得设立行政许可。
为防止政府机关滥用权力,体现公平原则,草案规定,除了分配稀缺资源需要特许,有数量控制,其他普通许可、认
可、核准、登记四项许可形式没有数量控制。特许事项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公平竞争方式决定是否给与特许,其他许可在通
过审查、核实、检测、验收后应在法定期限内予以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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