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重庆8月23日电(记者刘忠海) 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今天上午对这个市“打黑”头号大案作出一审宣判,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名,分别对以王渝男为首的26名犯罪分子处以无期徒刑、死刑等刑罚。
经法院审理查明,自1999年10月起,王渝男、董理等人出资并纠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在重庆市璧山县白云湖渡假村开设“百家乐”地下赌场,长期聚众赌博,非法敛取钱财,20 00年10月初这一赌场因故暂时关闭。10多天后,王渝男、董理等人又共谋继续在这里开设地下赌场,以入股的方式筹集赌资300余万元,并对整个赌场的管理进行了明确而细致的分工。
2000年10月25日晚,重庆市公安局城管治安支队对这一赌场进行查禁,当场抓获参赌人员300余人,查获赌资90余万元、各式车辆70多台,并缴获1支仿“六四”式手枪和5发子弹。在此过程中,当民警王诵伦等人对赌场存放赌资“码房”进行查禁时,房内的犯罪分子张荣彪为了保护赌资,抓起身旁的唧筒式猎枪射击,致使门外的民警王诵伦当场倒地身亡。其余民警见状,立即持枪予以还击,屋内的张荣彪等4名犯罪人员迅速弃枪逃离现场。民警从这一房间内查获赌资403万元。案发后,王渝男等人分别逃往广州、深圳、海口等地,后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今年6月27日至2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认为,根据我国有关法律的规定,王渝男已构成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故意杀人罪、赌博罪,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90万元。法院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和故意杀人罪判处张荣彪死刑。其余犯罪人员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期。(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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