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妇联女工要学会说“不”事件反映女工自我保护法律意识薄弱
本报讯昨天下午,省妇联妇女权益部部长黄淑美获悉从化永钊钻石厂80多名女工遭脱衣搜身的消息后,感到十分震
惊,她指出,这是严重侵犯女工合法权益的行为,让女工脱光衣服接受检查,是对妇女的极大污辱。黄淑美部长说,她对此感
到很愤慨。即使员工偷了东西,企业也应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问题。她说,这样的恶劣事件已经不是第一次发生, 从去年深
圳的搜身事件,到此次从化的搜身事件,被侵犯的员工从56名,到这次的103名,一而再再而三地发生这样的事件,说明
现在不少私营、外资企业老板的法律意识相当淡漠,广大员工尤其是女工自我保护的法律意识薄弱。这些企业的老板要懂得国
家的法律法规,有关部门要对他们进行必要的法制教育,不能让他们想怎样就怎样。在这些企业打工的员工,要学会用法律武
器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脱衣搜身等侵犯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说不。黄淑美指出,这次这么多员工被脱衣搜身,表明他们
的法律意识太差,连起码的维护自己尊严的意识都没有。这些员工应该依法向当事企业要求赔偿,他们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妇联支持这些遭受脱衣检查的女工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A03—A04版特别报道采写:本报记者谢冰吴辉通讯员张祥摄影:本报记者卢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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