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北京电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3日在京举行。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监督法草案、证券投
资基金法草案、行政许可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会议还分别听取了关于环境影响评价法草案、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民办教
育促进法草案、保险法修正案草案修改情况的汇报。
行政许可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
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的行政许可法草案首次提请审议,标志着我国在依法行政方面又迈出了极为重要的一步。
受国务院的委托,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主任杨景宇在会上作了关于这部法律草案的说明。杨景宇说,行政许可,也就是
通常所说的“行政审批”,是行政机关依法对社会、经济事务实行事前监督管理的一种重要手段。存在的问题是行政许可过多
、过滥,缺乏公开、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现行行政许可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已经成为转变政府职能的一个障碍。制定行政许可
法,对于巩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成果,履行我国对外承诺,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都有重
要意义。
草案规定:凡是通过市场机制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由市场机制去解决;通过市场机制难以解决,但通过规范、公正
的中介机构自律能够解决的问题,应当通过中介机构自律去解决;即使是市场机制、中介机构自律解决不了,需要政府加以管
理的问题,也要首先考虑通过事后监督去解决。
杨景宇说,草案将行政许可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五种赖账人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在司法实践中,有些债务人有能力还债而赖账不还,甚至经人民法院判决、裁定,仍采取转移财产等方式拒不履行法
院判决、裁定,严重妨碍司法秩序、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针对这一现象,应最高人民法院的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拟对刑
法第313条作出法律解释,明确法律条文的含义。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胡康生就这一法律解释草案作了说明。
刑法第313条规定:“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
或者罚金。”
法律解释草案规定了“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一)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
执行的;
(二)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的;
(三)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被执行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五)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法律解释草案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追究刑事责任。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收受贿赂,有上述第(四)项行为的,同时又构成刑法第385条规定之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
是否吸纳“撞了白撞”原则?
近一段时期以来,“撞了白撞”的说法引起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鉴于这一问题比较复杂,有关方面将进一步研究,
再次提请审议的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是否吸纳这一原则尚无定论。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胡光宝就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的修改情况,向昨天举行的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
九次会议作了汇报。
关于机动车与行人、非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的民事赔偿责任,草案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的损失
,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投保金额的范围内予以赔偿;人身伤亡损失超过投保金额的部分,由有过错的一方
承担;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
胡光宝说,从目前情况看,有些国家已从过去采用的无过失原则改为采用过错推定原则。鉴于这个问题比较复杂,法
律委员会建议作进一步研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