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新规定交通违规罚款降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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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2年08月25日12:08 南方都市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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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据《法制日报》报道将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最高罚款数额从200元降到50元,将对机动车
驾驶人的最高罚款数额从5000元降到2000元。这是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提请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29次会议审议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草案二次审议稿的新规定。常委会第25次会议初次审议的草案一次审议稿规定,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
驾驶人的罚款数额最高为200元,对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数额最高为5000元。有些委员在审议时提出,对罚款数额的规
定应当结合违法行为的性质、公民收入水平、处罚的实际效果一并考虑 。草案规定的罚款数额过高,给执法部门及其工作人员
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因此,法律委员会建议将对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的最高罚款数额规定为50元;对机动车驾驶
人的最高罚款数额规定为2000元。同时,考虑到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平衡,法律委员会建议增加规定“省、自治区、直辖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在本法规定的罚款幅度内,规定具体的执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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