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8月26日,全国人大第五届常委会第15次会议正式通过《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一个从未有过的新生事物──经济特区由此诞生
-邓小平倡议兴办特区,奏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宏伟乐章
新中国的建设和发展经历了长期的曲折过程,通过1978年底中共中央召开的十一届三 中全会终于实现了历史转折。这次会议决定把党和国家的工作重心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并做出了实行改革开放的重大决策。中国大地上开始荡漾着春天的气息。
打破长期形成的坚冰,却绝非易事。社会主义国家面对资本主义实行开放,是世界上的一项创举。经受过长期“左”的思想束缚和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制约后,国人对采取这种措施不免存在种种疑虑。要彻底解放生产力,必须撬动推开旧体制这块巨石。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便积极寻找改革开放的“突破口”。
1979年1月,一份关于香港厂商要求回广州开设工厂的来信引起了邓小平高度重视,他敏锐地意识到,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契机。邓小平很快做出批示:“这件事,我看广东可以放手干。”同月,中央批准交通部香港招商局在深圳创办蛇口工业区。在4月5日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上,广东省委向中央汇报了自己的设想:利用广东毗邻港澳的优势,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加快对外开放和经济发展。
这次会议间隙,广东省委第一书记习仲勋向邓小平提出:希望中央下放权力,允许广东在毗邻港澳的深圳和珠海以及侨乡汕头举办出口加工区,以吸引外商前来投资办企业。邓小平对此十分赞同,并针对这种加工区的名称说:“还是叫特区好,过去陕甘宁边区就叫特区嘛!中央没有钱,可以给些政策,你们自己搞,要杀出一条血路来。”
“特区”,这个广东省首先尝试却没有想到的名词,由邓小平最早提出来。建立经济特区的目的,便是吸收外来的资金、技术和管理经验,摸索市场经济的运作规律,为刚刚启动的中国改革开放探路。“特区”二字,也显示出邓小平过人的智慧与胆略,1979年春天这个非凡的决策便奏响了中国改革开放的宏伟乐章。
1980年3月末,国务院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工作会议,把原拟的“出口特区”名称改为“经济特区”。1980年8月26日,在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上,正式批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决定在广东省的深圳、珠海、汕头三市分别设置经济特区。12月10日,国务院又正式批准成立厦门经济特区。
开放之初的四大特区,像四颗明珠悬挂在中国东南沿海,成为全国乃至世界瞩目的亮点。
-看到经济特区五年来的成就,邓小平决心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
经济特区作为中国改革开放的“窗口”和“试验区”,深圳以“敢为天下先”的气魄成为各种新观念的开先河之地。当蛇口工业区竖起“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的大红标语牌时,全国为之轰动;深圳国际贸易大厦在施工中创造了3天建成一层楼的新纪录,成为“深圳速度”的象征。勇于创新的深圳人还率先打破“铁饭碗”的招聘制度,建立股份制公司……然而,改革的深入也使各种阻力越来越大,许多人在怀疑:深圳的做法行不行?
在内地对深圳经验议论纷纷时,邓小平于1984年1月首次来到了经济特区。他曾经说过:“经济特区是我的提议,中央的决定。五年了,到底怎么样,我要来看看。”
邓小平乘专列南下后第一站便到达深圳,听取了当地领导的汇报,又考察了建设情况,临走时并没有表态。随后他又考察了珠海,并欣然题词:“珠海特区好!”
1984年农历新年前夕,邓小平通过认真思考,在广州终于挥毫泼墨写下:“深圳经济特区的发展和经验证明,我们建立特区的政策是正确的。”他还特意把落款改为在深圳考察的日子——1984年1月26日。这短短的两句话,是对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改革开放成就的一次总结,也是对经济特区政策的最好肯定。
南下考察回京后,邓小平再次明确指出:“我们建立经济特区,实行开放政策,有个指导思想要明确,就是不是收而是放。”这些话表明,进一步扩大改革开放的思路已相当明晰。
1984年3月,中共中央和国务院正式批准开放上海、天津、大连等14个沿海港口工业城市。当年10月,邓小平在一次会议上曾风趣地说,他1984年办了两桩大事,一桩是用“一国两制”的办法解决香港问题,另一件就是开放沿海14个城市。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扩大,1988年4月,全国人大正式批准设立海南省,并划定海南省为经济特区。1990年4月,中国政府又宣布开发、开放上海浦东,同年6月正式批准成立浦东新区。一个个经济特区的不断崛起,引领着中国的改革开放阔步向前。-设立经济特区,不仅仅是建成几个深圳或浦东,主要是要在全国起示范、引路和辐射作用
20世纪80年代末和90年代初,经历了国际上和国内的巨大政治风浪冲击,中国下一步是不是要坚持改革开放,成为关系到国家前进的道路乃至社会主义事业前途的重大问题。在此历史关头,已经退下来的邓小平再一次南巡,为祖国的发展航船拨正了方向。
1992年1月至2月,88岁高龄的邓小平又一次来到深圳、珠海经济特区和上海。这次南巡,邓小平对中国的社会主义道路和改革开放做出了历史性的理论概括。在深圳期间,邓小平一语中的:“对办特区,从一开始就有不同意见,担心是不是搞资本主义。深圳的建设成就,明确地回答了那些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
在随后的考察中,邓小平发表了“党的基本路线一百年不动摇”、“要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等著名论述。南巡讲话犹如一股春风吹绿了大地,中国的改革开放再次步入快车道。各个经济特区提出了在全国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市场体系等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其中挺立潮头的仍然是深圳经济特区。
1994年6月,江泽民总书记来到深圳,又重申了经济特区的“三个不变”:中央对发展经济特区的决心不变;中央对经济特区的基本政策不变;经济特区在全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的历史地位和作用不变。他还强调说:“要把发展经济特区贯穿于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整个过程,基本实现国家的现代化要多久,经济特区就要搞多久。”
历经22年的风风雨雨,国内各经济特区取得了有目共睹的巨大成就。深圳从一个人口不到2万的边陲小镇,发展成数百万人口的现代化城市,被国外媒体称为“一夜之城”,就是中国改革开放成就的一个精彩缩影。
从更深层次看,当年邓小平倡议设立经济特区,其目的不仅仅在于建成几个深圳或浦东,更主要的是要在全国起到示范、引路和辐射作用。追溯中国的改革开放的轨迹,人们不难发现,邓小平当年的设想已经变为现实,从沿海到沿江到沿边,直至西部大开发,许多新事物、新观念的发端都可以追溯到经济特区,都或多或少地取自于各经济特区的探索和创造。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惟一标准。2000年11月,江泽民总书记在庆祝深圳经济特区成立20周年大会上,对经济特区的地位和作用进行了历史性概括:“实践证明,兴办经济特区这个具有远见卓识的创举,对推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丰富我们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识具有重要而深远的理论和实践意义。”特区,这个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新事物,在新世纪仍将放射出新的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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