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刘良龙郑英)记者近日从有关部门获悉,我市已构建起解决困难群众子女上学的多层次、多渠道的救助保障体系,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子女上学难的问题。
去年2月,我市教育、财政、民政部门共同制定了《深圳市资助义务教育阶段特困生就学暂行办法》,主要是减免这部分家庭中子女的中小学学杂费。减免对象为每学期注册时享 受我市民政部门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困难家庭子女;或每学期注册前6个月领取了市、区民政部门临时救济金的特殊困难家庭子女。减免项目和标准为杂费和书本等代收费,小学每学期400元,中学每学期550元。《暂行办法》实行以来,我市共有2581名特困生得到专项补助经费,已核发专项补助经费共计117.145万元。
对有特殊困难的大中专生和高中生,以及一些没有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困难家庭子女,我市则通过市青少年帮困助弱基金予以资助。暂住人员子女上学费用有困难的,也可申请享受市青少年帮困助弱基金。仅今年以来,我市就有近200名大中专生和高中生等获得了帮困助弱基金的资助。
市残联有关人士告诉记者,今年我市约有70名就读大专院校的残疾人士将分别获得3000元的学杂费补助。据介绍,为鼓励更多的残疾人士接受高等教育,市政府最近颁布了有关规定:“本市残疾学生通过高等教育考试或成人高等教育考试录取进入高等院校后,支付学杂费有困难的,在校期间可申请学杂费补助,补助标准为大专生每年3000元,本科生每年4000元,研究生每年5000元。”
市总工会、市职工解困济难基金会也经常向特困职工子女发放助学金。仅8月13日,就有32名困难职工的子女获得了解困助学金。各区民政部门也设立临时救助资金,以确保困难群众子女能如愿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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