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桂网-广西日报南宁8月26日讯(记者杨清通讯员江秀奎蒋卫民)继去年在乐业、东兰两个县成功实施退耕还林试点工作后,今年广西启动了规模更大的新一轮退耕还林工程,实施面积16万公顷。截至8月10日,全区已完成退耕还林面积8.2万公顷,占计划任务的51.3%。
目前广西正认真兑现退耕还林的优惠政策,积极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程。
退耕还林还草工程,是广西调整农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的重要措施,采取补助粮食、现金和种苗的办法,鼓励农民退耕还林还草,保护生态环境,增加收入。
今年,广西在巩固去年试点的基础上,中央和自治区共投入资金4亿元,按照“突出重点、稳步推进”的原则,将涉及64个县(市、乡)的红水河梯级电站库区坡耕地、石漠化耕地、高等级公路沿线坡耕地和江河沿岸沙化耕地等纳入退耕还林范围。
实行“谁造林,谁经营、谁受益”的政策,退耕还林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任务落实到户,国家粮食、现金、种苗补助的政策兑现到户;充分发挥广西优越的自然条件,大力营造桉树、相思、西南桦、任豆树、杂交松等速生丰产林和毛竹、吊丝竹、麻竹等竹林,让陡坡退耕,建设秀美山川。
为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加快退耕还林步伐,发展广西特色林果业,广西结合实际,在《贯彻实施国务院西部大开发政策措施若干规定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对保护生态环境、退耕还林还草等产出的农业特产品收入,自取得收入起10年内免征农业特产税,有效地促进广西当前退耕还林工作的开展和全面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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